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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办法破解专精特新企业融资难题 为创新注入发展活力

2024-04-29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申华 王怡潇)4月2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河南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处长李大可在答记者问中介绍,《办法》50条当中,涉及金融或者资金支持的条款就有13条,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推动金融机构支持专精特新企业

  《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推出授信额度达1000万、3000万和5000万的“专精特新贷”信用类贷款,并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股权、存货等担保融资,同时还建立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向金融机构推送共享机制。第二十六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专精特新险”等特色化保险,为企业提供信用保证保险等服务,全力提高专精特新企业的贷款可得性。第三十九条支持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提供资金支持。

  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和政府引导基金作用

  《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对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挥财政资金、政府引导基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完善融资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金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关主管部门和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改进基金投资管理和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引导基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激励专精特新企业开展直接融资

  《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机制,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境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和并购、重组等给予分类分阶段支持,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同时,第三十九条规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政府投资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协同合作,甄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投贷联动业务。


编辑:陈梦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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