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

郑州市德风街一小区停车场改储藏室出售 地面停满车辆“挤挤”一堂

2018-11-15大河网

小区内停满电动车,拥挤不堪。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尧文图

  大河报讯 11月14日,家住郑州市德风街金盾未来花园的居民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反映,自己居住的小区最初规划的是所有车辆都停入地下车库,可是后来开发商在车库建设了储藏室出售,导致小区每天地面上停满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11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郑州金盾未来花园小区后,看到小区内四处停放很多电动车、汽车,看起来比其他小区要拥挤一些。

  随后,记者来到储藏室。据反映,该小区共有7栋楼,每栋楼下面原本存放非机动车的地下停车空间都被改成了储藏室。反映人说,这些建造储藏室的地方原本规划的是停放非机动车的区域,在2012年开发商交付房屋给业主时,还没有建造这些储藏室,可是没过多久,开发商便开始动工建造并以每平方2500元的价格对外出售,所有储藏室所占面积有8000多平方米。

  反映人现场指称,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最窄处只有0.6米,通道被严重堵塞。

  记者进入一户储藏室了解到,该室的使用人系在小区附近经营商店的店主。记者得知,购买该储藏室只有收据,开发商不提供发票,储藏室提供电源,电价为每度1元钱,由置业公司工程部收取。

  “小区业主们当年在看到开发商违规建设这些储藏室时便及时和开发商进行沟通,可是一点用没有,而且这些储藏室区域没有任何消防设施。”投诉人说。

  记者询问该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如果一旦发生火情,消防救援车进不来怎么办?有关工作人员称目前物业公司正在研究解决办法。

  金盾未来花园小区业委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几年前,居民们开始把小区存在的问题向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反映,未果后,业委会于2015年10月将郑州市城乡规划局起诉至中牟县人民法院,该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本案。

  当年中牟县人民法院下达的行政判决书显示,判决被告郑州市城乡规划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对原告反映郑州金盾未来花园小区地下一层改变规划作出处理。

  后来,市城乡规划局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后于2016年4月13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规划局败诉后,责令开发商限期拆除。记者查阅了当年的郑州市城乡规划行政执法文书,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分别在2016年10月10日和2016年11月7日对郑州申泰置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其对违规建设的8633.09平方米建筑物进行自行拆除。

  可是,居民们反映,两年多了,储藏室仍未拆除。

  记者于11月14日上午就此事多次联系郑州申泰置业有限公司的几名相关人士,均未得到答复。记者随后联系了郑州市城乡规划局,该局一名吴姓工作人员表示经办此案件的法规处工作人员生病住院,其他人不了解情况。

  郑州大学法学院张教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编辑:张馨予

精彩评论
加载更多
评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