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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工信委原副主任王梅莲被“双开”

2018-12-14漯河市纪委监察委

  日前,漯河市纪委监察委对市工信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市集体工业联社原主任王梅莲(副县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梅莲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兼职取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挪用公款。

  王梅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漯河市纪委监察委会议研究并报漯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梅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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