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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住房、编制、职称,一大波重大利好消息……河南为教师队伍“发红包”

2019-05-17河南日报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史晓琪 周晓荷

  除了今年40余亿元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班主任津贴、教龄津贴、住房保障,还有编制、职称这些重大利好消息……这是记者从5月17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好消息。

  发布会上,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作成表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去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去年教师节,党中央召开了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新时代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明确要求。

  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相关文件、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王国生书记和陈润儿省长多次开展专题调研,与广大教育工作者特别是一线教师进行座谈,听取意见。省教育厅牵头组织,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编办等省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参与调研,经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并在全省教育大会上征求意见,5月5日出台了《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六大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六个大的部分、23条政策措施,从总体要求到师德师风、从专业能力到地位待遇、从综合改革到服务保障,都作出了具体规定,这其中既有加强建设的明确要求,也有源头保障的政策规定,更有提高待遇的真金白银。

  第一:关于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从加快推进河南教育现代化和建设教育强省的工作全局出发,明确了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总体要求。在指导思想上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倡导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广大教师尽展其才、名师名家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在目标任务上提出,经过5年左右努力,培养中原千人计划中原教学名师150名,中原名师、省级名师10000名,省级骨干教师50000名。到2035年,培养造就数以十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万计的卓越教师和数以千计的教育家型教师。

  第二:关于师德师风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者先受教育”的指示和关于“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等要求,《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坚定政治方向,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水平。通过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做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自觉承担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

  第三:关于专业能力

  有高素质的教师,才能有高质量的教育,《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加大师范教育支持力度,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30%,3年内达到普通专业生均拨款标准的1.5倍。同时,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高素质善保教的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高素质双师型的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高校教师队伍,就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培训质量、提高教学能力等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

  第四:关于编制管理

  目前,按照师生比测算,全省教师编制总量缺口不大,但是结构性缺编突出,为此,《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并提出采用“调剂、补充、压减、引进”四种办法来保证教师需求:一是“调剂”,要求实行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的方式,加大跨地区、跨层级、跨行业调整力度;二是“补充”,要求各地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根据空编情况和实际教学需要及时补充教师;三是“压减”,要求教师编制总量不足的省辖市和县(市、区)压缩一定比例的其他事业编制,统筹用于教师队伍建设;四是“引进”,要求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行高校“员额制”改革,畅通绿色通道,支持高校采取多种方式引进人才。

  第五:关于职称评定

  为解决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名额少、评聘难等问题,《实施意见》提出适当提高中小学中、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在原有标准基础上,幼儿园、小学提高5%,初中、高中提高8%左右。学校可根据政策规定自主设岗和动态调岗,实现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有效衔接;对在农村学校从教且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

  同时,《实施意见》还对职业院校、高等院校教师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作出了调整优化的规定,明确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现行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基础上提高8%左右、正高级岗位按5%核定,明确高校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左右,并将职称评审权全部下放到高校。

  第六:关于生活待遇

  为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待遇水平,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实施意见》围绕关系教师切身利益的工资、津贴、住房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突破性的政策措施。

  一是完善保障机制。明确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做到“两个确保”: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等条件县镇教师。

  二是提高工资待遇。主要是扩大、建立、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三种类型补贴:第一类是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这次的政策重点是提标扩面。就是将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义务教育学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扩大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同时提高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26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的乡镇、村、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元、300元、500元提高到200元、500元、800元;从2019年7月1日起,27个国定和省定贫困县的乡镇、村、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按每人每月200元、400元、600元标准发放,其他105个县(市、区)的乡镇、村、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按每人每月200元、300元、500元标准发放。第二类是建立岗位津贴。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中小学(中职学校)班主任津贴,发放标准是每月最低400元,留了一个口子,各地可结合实际提高标准。第三类是提高教龄津贴标准。从2019年7月1日起,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教龄津贴在落实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而且明确高等院校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同时,要求加快推进高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扩大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规定高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三是加强住房保障。为改善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建立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农村教师队伍,《实施意见》提出要拓宽投资渠道,3年内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5年内基本完成中小学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住房保障水平。同时提出,支持高校盘活资源,开发青年人才公寓。这三项大的政策,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提高教师待遇的决心,也是政府实施的“三安”工程,就是要通过完善保障、提高补贴、改善住房,真正让教师特别是乡村教师安心、安居、安教,让教师成为最受人尊敬、最令人羡慕、最让人向往、最使人自豪的职业。

  ▶▶相关链接

  1、点击查看>>>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咋落实?相关单位加强协作同心做事

  2、一图读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图解来源:河南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号)


编辑:臧小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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