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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倍力健身老板“失联”!8家分店,5家正“装修”3家已转让

2019-05-22河南商报

  5月21日,河南商报报道了正在“装修”的郑州倍力健身俱乐部,实则拖欠高额房租水电,即将被物业强制搬离一事,北京中体倍力健身总部声称,该店不是合法的品牌加盟商。同时,工商部门发声:将其列入异常经营名单。

  近日,河南商报记者获悉,得知老板“失联”后,有分店员工也开始讨薪,申请劳动仲裁。分店工作人员也坦承,此前所谓的“装修”确实不是真正的闭店原因。

  预付卡消费遭遇突然闭店,作为消费者如何防范?权益受损后该怎么办?

  分店店长突然得知老板“失联” ,员工维权讨薪,警方介入

  【店长:老板跑路大家去维权】

  河南商报记者调查发现,截至目前,倍力健身在郑州的8家分店,5家正“装修”,3家已被转让,而某些分店“装修”期间还在低价促销。

  奥兰花园闭店通知

  “各位同事,今天各位店长开会得到消息,老板失联!为维护我们的权益,约定明天上午9点在东龙大厦综合治理中心维权!”

  5月21日晚上,倍力健身奥兰花园店店长在工作群内发了这样一则消息后,员工们也慌了。

  曼哈顿中体倍力健身

  “昨天突然收到店长的信息,说老板跑路了,跑路跑得毫无征兆,17号我们还正常工作呢,18号电路维修关门了,我们都等着开业,结果昨天晚上忽然说跑路了。”22日上午,在东龙大厦综合治理中心,倍力健身奥兰花园店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河南商报记者,“教练,顾问,大家都来了。有人被拖欠工资近10万。”

  “昨天晚上八九点左右,我的领导告诉我,老板联系不到了。”奥兰花园店店长任先生表示,奥兰花园店闭店的真正原因是拖欠房租,被停了水电。

  任先生称,原老板将店铺转让了出去,与承接店铺的老板签订了转让协议。然而,原老板与开发商、承接方在房产租赁转让协议一事上没谈拢,形成如今既交不上房租、也开不成店的局面。

  “现在有会员已经向警方报案了,我们也要去派出所报案。”任先生表示。

  商都路派出所警官张先生向河南商报记者透露,该健身馆由于经营者原因,消费者目前无法正常消费,经侦支队的民警建议报警人去法院依法起诉。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同样建议消费者走法律途径起诉。

  郑州市消协:警惕装修期间推出高折扣优惠

  健身房、家政店突然关门跑路,这些年已很常见。但遇到类似预付卡消费闭店,作为消费者该如何做?又能怎样预防而减少损失?

  郑州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陈女士称,针对类似预付卡消费情况,消费者要慎重选择,尤其是在装修期间推出高折扣优惠的预付卡。

  “过高的折扣,就要考虑里面的风险,尤其是在装修期间。”陈女士表示,由于不确定装修后店面运动器材的状况和相关服务质量,会不会符合消费者的要求,因此为了避免以后达不到满意,还是慎重选择。

  “贪小便宜吃大亏。”在她看来,建议消费者不要一次性过多投入预付卡,尤其是价格离谱、打折折扣过低、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一些促销活动,以免落入消费陷阱。“越是高额的预付卡,消费周期有可能越长,相对于周期较短的,存在更多的风险隐患。”

  消费预付卡时,该如何办?陈女士建议消费者登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是否有经营异常记录或者多次处罚记录,另外消费者还可以实地考察一下经营者的设备状况,再决定是否进行消费。

  针对倍力健身闭店一事,消费者该如何维权?陈女士表示由于被投诉方不明确等因素,他们也无法受理,建议消费者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以便挽回损失。

  法院判决若不执行,或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李华阳律师介绍,针对预付卡的办理与监管,在商务部出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有相关规定,若有违反该规章,可依据规章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对其进行罚款。

  市民遭遇健身房突然关门,可能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正常锻炼了一段时间,健身房关门了,这可能是经营不善,属于合同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通过法院起诉解决。另一种情况是刚办卡没多久,或根本没开业,健身房就倒闭了,这种情况可能涉嫌欺诈,市民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李华阳表示,若健身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消费者支付预付卡后,卷钱逃跑的,该行为存在诈骗,可能构成诈骗罪。

  消费者进行法律起诉维权时,遇到被告人拒绝应诉的情况,或法院传票无法送达至被告人,该怎么办?

  李华阳说,若找不到公司法人代表,可通过公告传达,以保证诉讼程序继续进行。

  判决后形成生效的法律文书,若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将当事人列入失信人名单。

  【声音】省政协委员建议:对预付卡消费引入第三方监管,设立监管账户

  据了解,2018年,上海在全国各地率先出台了《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并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标志着在预付卡监管方面,出现了第一部有较强操作性的地方性法律法规。

  河南是否有相关法规出台?

  5月22日下午,省政协会员胡会东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在参加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他曾经提交一份名为“设立预付金担保制度治理预付卡消费乱象”的提案,重点关注近年来出现在预付卡领域中的种种乱象。

  据相关媒体报道称,胡会东曾表示,在生活中,他和他的家人、朋友都曾遭遇过与预付卡有关的侵权行为。“我曾经用百度搜索了一下‘预付卡投诉’这几个字,搜索结果居然高达近300万,这是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

  而对于解决方案,胡会东建议在预付卡的发行、使用中,应当引入第三方监管的管理办法,为预付卡的使用者提供一个类似于“支付宝”的第三方资金监管平台,将消费者预存在商家预付卡上的费用按照一定比例,委托银行第三方机构管理,并列入监管账户,一旦有涉事企业发生跑路情况,可有效启动赔偿机制。

编辑:梁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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