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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陷套路贷 借八千买手机滚到 15 万

2019-06-20辽沈晚报

  强行勒索他人财物,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被害学生两人被迫休学、1 人自杀未遂、1 人跳楼致右脚跟骨骨折。

  专挑大学生下手,打着 " 校园贷 " 的幌子,实则通过暴力、胁迫等方式实施 " 套路贷 " 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沈阳公开受审。

  沈北新区法院审理校园 " 套路贷 " 案件。 法院供图

  20 日,沈阳市沈北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系沈阳法院审理的首例恶势力集团 " 套路贷 " 犯罪案件,后续沈北法院还将对其他 " 套路贷 " 案件陆续进行公开审理。

  借钱买手机还不上 之后陷入连环借贷圈套

  2018 年 5 月初,沈北新区分局接到报警,称女大学生刘某为购买手机向犯罪嫌疑人管某借款 8000 元,并于 1 月 5 日签订了包含手续费、平台费等在内的 15000 元借款合同,约定每月还款 1500 元。

  当还至 3 月 30 日时,刘某因无力还款,在管某的介绍下再次向犯罪嫌疑人陶某借款 6 万元,在偿还前期债务、扣除各种费用后实际到手仅 8400 元。到了合同到期日 4 月 19 日,刘某仍无力还款,在犯罪嫌疑人陶某的教唆下,又向犯罪嫌疑人郑某等人借款 15 万,用于偿还前期债务及各种费用,并约定每月还款 1 万元直至还清为止。

  刘某最终因无力承受巨额债务,在犯罪嫌疑人郑某等人的人身威胁和言语恐吓后,被逼辍学在家躲债。刘某父亲知情后,立即来到公安机关报警。

  专挑大学生下手 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

  经查,这是一个打着 " 校园贷 " 幌子,实则通过暴力、胁迫等方式实施 " 套路贷 " 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该团伙以陶某为首,成员较为固定,分工明确,有审核、放贷和催款等专门人员,通过发放小招贴、中介人员联系等方式招揽生意,团伙成员按照借款数额分成。该团伙主要针对在校大学生,抓住个别大学生爱慕虚荣却无正当理由向家长要钱购买高档手机、电脑等奢侈品,急需用钱的心理,通过签订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该团伙刻意制造银行流水痕迹,然后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连续恶意垒高借款金额,最后软硬兼施索债,最终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公诉机关指控,2017 年至 2018 年期间,被告人陶某在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街道华强城小区等办公地点,纠集靳某某、贺某某形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骗取被害人财物。

  诈骗敲诈作案共 46 起 造成恶劣影响

  陶某等被告人在被害人不配合或向被害人及其家属索取债务过程中,强行勒索他人财物,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被害学生两人被迫休学、1 人自杀未遂、1 人跳楼致右脚跟骨骨折。

  该犯罪集团涉嫌诈骗犯罪 26 起,涉嫌敲诈勒索犯罪 20 起,社会影响恶劣。陶某系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靳某某、贺某某系犯罪集团的其他成员。

  20 日,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部分被告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大学生应有防范意识 远离校园贷套路贷

  在 " 套路贷 " 系列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沈北新区法院即针对辖区内大学城 " 校园贷 "" 套路贷 " 案件高发的严峻形势,联合辽宁大学、沈阳师范大学等高校开展 " 法官宣讲团 " 进校园活动,为大学生群体举办多场以 " 校园贷风险防控 " 为主题的法治宣传讲座,并现场发放防范 " 校园贷 "" 套路贷 " 宣传手册。

  办案法官结合实际案例,介绍了 " 校园贷 "" 套路贷 " 多种表现形式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鼓励大学生培养健康的消费观、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远离 " 校园贷 "" 套路贷 " 等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此案尚未审理完毕,将择日宣判。

  记者 刘冬梅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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