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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妻吵架放火烧屋自杀 邻居30人“遭殃”被困火场

2019-07-12东方网

  东方网记者刘理7月12日报道:因与妻子吵架,家住静安区芷江中路的陈军(化名)遂产生悲观厌世的情绪,一怒之下竟想放火烧屋自杀。不料,火势猛烈,很快殃及无辜邻居,致大楼30多人被困。

  今天上午,该起纵火案件在静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静安法院以放火罪判处陈军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老婆骂我没本事

  今年3月16日上午9点半左右,静安区芷江中路一户民家发生火灾,房间瞬时间陷入一片火海。事发火灾点位于二楼,火灾发生后,整栋大楼内共有30多人被困在房间里,情况十分危险。

  据媒体此前报道,静安消防救援支队闸北中队接报该起火灾后,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及时将大火扑灭,所幸无人员伤亡。

  然而,这一场火灾,不是天灾,而是人祸。原因仅仅是该楼二楼住户陈军与妻子发生口角后,故意纵火之为。在法庭上,据被告人陈军表示,多年来妻子时常对他进行谩骂,令他倍感受辱。当天,妻子还诅咒他“去死”。

  “她骂我没本事,全靠她来养活,我当时听了很生气。”陈军表示,当天,他一气之下便反锁房门,从床底下拿出锡箔点燃,将着火锡箔撒到床底、厨房、妻子所睡的床上,大火很快在房间蔓延开来。

  “烧了一会之后,因为房间里烟太大了,我被熏昏过去了,等我醒来了人就医院了。”

  法院:被告人以放火方式危害公共安全

  在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军于2019年3月16日7时许,在其位于本市芷江中路某弄的住处,因与妻子发生口角后产生厌世情绪欲自杀,遂用打火机点燃锡箔后抛洒于室内各处,引发火灾,过火面积约达10平方米,室内物品毁损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控辩双方对被告人陈军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随后,法官询问被告人是否曾考虑到自己的行为会对邻居造成严重影响?陈军表示,当时一时气愤,没有考虑到后果。

  静安法院认为,陈军以放火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导致邻居周围的房子有产生严重损毁的可能,依据我国法律,构成放火罪。考虑到该起案件是由感情纠纷引起的,且被告人没有特定针对人群,加上被告人在法庭上认罪悔罪。综上考虑,依法判处陈军有期徒刑3年。

编辑:梁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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