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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智障少女获刑五年!安徽六旬患癌老人的最后心愿“我什么都不要,只要清白”

2019-07-18天津日报

  3年前,68岁的董国明走出监狱,他已服完有期徒刑,随他一同出狱的还有扣在他头上的“强奸犯”的帽子,这个污点并不会因为刑期结束而消失,他不再是村里那个受人尊敬的董老师。出狱后董国明就走上了为自己申冤的路,讨回清白成了他余生唯一的目标。

  8年前,董国明被控强奸了一名17岁少女阿兰,但无任何直接物证可以证明董国明强奸了阿兰,能锁定董国明的只有阿兰的指认,然而,阿兰经鉴定为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这个根本不具备证人资格的受害人的证言,成了这起强奸案最重要的证据。

  总想撩起上衣的老人

  2017年2月21日,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里来了一位衣衫褴褛的老人,老人进门就跪下了,哭着说他有冤屈,前台赶紧联系了所刑事部主任王金胜律师来接待,坐在办公室里,老人向王律师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老人说,他叫董国明,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胡集镇王荒村董庄人,曾是一名有编制的教师,2012年因强奸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二审维持原判。出狱后他想为自己讨回公道,但不知该求助谁,在安徽省检察院门口,有人让他来附近的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问一问,于是他才找到这里。

  第一次见面,王律师和董国明聊了3个多小时,在尚未阅卷的情况下,王律师对董国明所讲的案情一直保持着理性的怀疑,但董国明的一个举动令他印象深刻,“他一上来就要撩起上衣给我看,我当时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后来阅了卷才明白,因为被强奸的小女孩提到强奸她的人胸口有黑痣,董国明撩上衣就是想告诉我们,他胸前没有痣,他在法庭上也想撩上衣自证清白,可是法官一直没允许。”王律师说。

  第一次见面,董国明给王律师的印象是像一个乞丐,“穿着很脏的棉袄,走路不利索,拄着一根棍,肩上搭着包,手里还提着一兜子药,他做过肺癌切除手术,又得了脑梗,口齿也不清楚,每天都得吃药。”董国明告诉王律师,他从家到合肥一路是要着吃的,工作丢了,看病花销大,他的日子很难。

  王律师对董国明动了些恻隐之心,他答应帮董国明看看他的案子,在阅完该案的所有卷后,他决定无偿帮助董国明申诉,“这个案子问题很大,在我遇到过的案子里算比较离奇的了,从证据来看,董国明很有可能是冤枉的。”

  受害人一家讲述案发过程

  董国明家和阿兰家沾亲,阿兰的爷爷是董国明夫妻的介绍人,阿兰的爷爷家距离董国明家仅二三十米,阿兰家和董国明儿子家相邻,共用山墙。多年来两家关系一直不错,案发前几年,阿兰的爷爷家盖新房占了董国明家的地,两家之间有了些矛盾,但也谈不上有什么深仇大恨。

  按照阿兰对警方所说,2011年11月初,她大爹(指董国明)在厢房窗户那跟她说,第二天晚上6点多,他要去她家,她问大爹有什么事,大爹说要和她发生关系。第二天晚上,董国明果然在晚6点多翻窗进入,在她的卧室、她母亲的卧室以及她哥哥的卧室先后和她发生了三次关系,其中第三次发生关系时,她先被董国明抱到了位于二楼的哥哥的卧室,在发生关系前还看了黄色录像。董国明待到转天早上天快亮才走,并威胁她不得把这些事告诉家长,否则就勒死她。

  阿兰的姑姑告诉警方,她在事发后十来天回娘家时听到侄女说大爹给她看了黄色影碟,她问阿兰是否被强奸了,阿兰听不懂强奸这个词,她换了更通俗的词询问,阿兰肯定地回答是董国明强奸了她。

  阿兰的爷爷奶奶告诉警方,得知阿兰被强奸后,阿兰的姑姑给当时在外地的阿兰的爸爸打电话告知情况,这通电话被董国明听到,于是他主动上门,不仅下跪、扇自己耳光道歉,还愿意拿出2万元来做赔偿,希望阿兰一家不要将事情张扬出去。阿兰一家不同意仅以2万元了结此事,后又有同村村民及村干部出面帮助两家协商,均未谈妥,于是阿兰家人选择报警。

  另一个版本的讲述:遮家丑的替罪羊?

  与阿兰一家人讲述的案发过程相比,董国明向记者讲述的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版本。经检查,阿兰的处女膜确实有陈旧性撕裂伤。董国明说,他其实是做了阿兰家家丑的替罪羊。

  董国明说,他之所以会去阿兰家,是因为阿兰的哥哥刚结婚,新买了一张大床,董国明的女儿也想买张大床,便让董国明去量量阿兰哥哥婚床的尺寸。董国明回忆自己是早上9点多到的阿兰家,他问阿兰:“你妈呢?”阿兰答:“都出去了。”他又问:“你哥的床放哪了?”阿兰答:“在二楼哩。”董国明上楼量床,刚量完长度,还没量宽度,阿兰就跟了上来。“她趴在床上,用土话对我说想和我发生关系。”董国明说,阿兰的原话他想学,努力了几次后羞臊得用手直打自己的嘴巴,表示他还是说不出口。

  听到阿兰的话,董国明以为自己耳朵出了毛病,他再次问阿兰说的什么,阿兰将要求又重复了一遍,说完还捂着脸做出了害羞的表情,这一次董国明确定自己没听错。接下来,阿兰说出了更让董国明震惊的话,阿兰提到了自己的一位关系很近的男性长辈,说董国明说话和那位长辈一样,还说那位长辈挣了她30块钱,她还没去找他要。董国明没再问“30块钱”是什么意思,迅速离开了阿兰家。

  十几天后,董国明仍然不能将那天的事放下,他觉得两家沾点亲,发生这样的事他不该坐视不管,应该让阿兰的家人知情,管管她,于是他再次来到阿兰家,当日阿兰父母不在家,阿兰的爷爷奶奶在家,“我对她爷爷奶奶说,阿兰不知和谁多次发生了关系,像吸毒一样上瘾了,还要求和我发生关系,你们把她叫来问问就知道了。阿兰被叫来后,我让她奶奶问她谁挣了她30块钱没给,阿兰又说了那个长辈的名字,我又让她奶奶问她弄啥挣了30块钱,她就不讲了,嫌孬,她奶奶这时就开始哭了,一边哭一边喊‘我的娘啊,我的妈呀,她爸妈回来得把她勒死了’,结果这时候她爷爷突然说‘别人强奸了别人没来讲你来讲,就是你强奸了推到别人头上’。”

  董国明说,他万万没想到阿兰爷爷会这么说,当场一边打自己的嘴一边说“对不起”,而后离开。“我道歉是因为我觉得不该把人家的家丑扬出来,我也不该说阿兰像吸毒上瘾了一样。”董国明说。

  从2万私了到一分不给

  董国明承认他曾答应给阿兰2万元私了,但他表示这个方案不是他提出的。“阿兰家人托了别人来找我,人家说这事俩人做俩人知,我浑身是嘴说不清,我拿出2万,他能帮我把这事处理好。我当时条件还行,一个月退休金两千多,拿2万没啥问题,我也怕给我嚷嚷出去说不清,所以就同意了。”董国明说。

  但阿兰家没同意这个价码,他们要求董国明赔偿15万,“他们家人说,家里的沙发、条椅、三张床等家具都糟蹋了,都要换新的,中间人又来找我,说要给15万,还说阿兰家有证据,说有发生关系后擦拭的卫生纸,还说女孩怀孕了,我一听觉得这是好事,有证据能证明我的清白了,我就改主意了,决定不给钱了。转天村长来找我,说不给十五六万,给五六万也行啊,我说村长你不了解,别说五六万了,五六块我也不给,有证据了我就不会给钱了,说完我连烟都没给他吸就让他走了。”董国明说。

  记者联系上了当年作为中间人调解的村民董某,董某证实,他是受阿兰家人之托去找董国明谈的,阿兰家人确实提出过要十几万的要求。

  一、二审判决书均记载,董某证言提到董国明事后也找过他,称“他说想阿兰的好事但没有得逞,愿意拿出2万元调解”,但接受记者采访时,董某表示,董国明没有主动找过他,也没有说过那些话。

  自称险被刑警骗供为寻清白努力活着

  董国明回忆,村长找他无果后3天,他正在医院时接到了妻子的电话,妻子通知他去一趟派出所,到了派出所他就被带上了车,车一路开到利辛县刑警队。“去了以后警察问我,董国明,你知不知道你为啥来,我说我知道,阿兰他们家想敲诈我,警察问我你和阿兰发生了几次关系,我说一次都没发生,警察说现在有卫生纸的物证了,等鉴定结果出来我看你咋狡辩,我说如果鉴定出来是我,马上就枪毙我。在里面我每次都这么回答,只要鉴定出来是我,就立即枪毙我!”说到这里,董国明情绪激动起来。

  董国明告诉记者,他在刑警队时还差点被骗供,“审我时警察掏出2万元钱,说这是我家人给他的,让他帮我调解,警察问我,不是你干的我拿啥调解,我说你把钱扔沟里我都不管!警察气得说,扔沟里我治你个破坏人民币罪!”

  为这2万块钱,董国明心里一直别扭,觉得家里人是帮倒忙,直到他出狱后才知道,家里人根本没给警察送过2万块钱,也没有委托警察帮着调解。

  2012年7月17日,董国明被利辛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驳回阿兰要求董国明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董国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2年10月8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2013年1月17日,利辛县人民法院再次以强奸罪判处董国明有期徒刑5年。董国明再次提起上诉,2013年5月6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裁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董国明被捕时,术后化疗期还没结束,在看守所里,他曾被警察押着去医院进行化疗,进入监狱后不久,他又突发脑梗,落下了口齿不清、肢体不灵活的毛病,每一天对他来说都是艰难的,但他始终咬牙坚持,“每天在狱中醒来我都想,我很幸运,我还没死,我一直想,我得活着出去,活着出去才能为自己找回清白。”

  被隐藏的检验报告“未检见人精斑”

  强奸案最重要的证据应该是精斑,而且应该是从受害者的身体里提取的,本案没有从受害者的身体里提取到精液,但是依据阿兰的讲述,警方确实在阿兰家床下找到了一团卫生纸,阿兰说,卫生纸是董国明强奸她后擦拭用的,警方对卫生纸进行了检验,但实际检验结果出乎所有人意料,检验结论为“从现场提取的卫生纸上未检见人精斑”,警方同时在现场提取了两根毛发,检验结论也是“提取的毛发未检出人基因型”。

  “法院第一次发回重审时,补充侦查提纲里提到了这两份物证的检验报告,要求公安机关说明未提交检验报告的原因,后来公安机关提交了,但是庭审笔录显示,没有对这份证据的质证环节,这可以理解为这份证据被隐瞒了。”王律师说。

  除了这份检验报告,还有其他证据也被隐瞒了。

  阿兰说,董国明拍过窗户,还从二楼窗户翻进翻出,但公安机关专门出具了情况说明:对窗户及窗户下方的墙面进行勘查,既没有从那扇窗户上提取到指纹,也没有从窗户及墙面上提取到鞋印。阿兰说,董国明给她看了黄色录像,提到黄色录像里有色情镜头以及打球的情节,公安机关确实在董国明家找到了一张黄色光盘,但那张光盘中没有打球的情节,公安机关为此也出了个情况说明。至于那张光盘的来历,董国明说,他儿子在北京收废品,他的孙子暑假去北京背回来了一书包旧光盘,有动画片还有戏曲等其他的,那张光盘也在其中,光盘都堆在屋子里,他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内容。

  以上这些对董国明有利的证据在庭审中也都没有质证,在判决书中只字未提。“证据是不能隐瞒的,能够证明被告有罪和无罪的证据都应该提供。”王律师说。

  一个癌症病人的犯罪能力

  除了证据层面的问题,王金胜律师认为,阿兰讲述的案发过程也不像是董国明能够完成的。

  病历显示,董国明2009年12月10日在蚌埠医学院附属医院做了右下肺叶根治性切除术,他的前胸至今还能看到刀口的伤疤。“是个大手术,身上开了很大的口子。”董国明说。

  案发时董国明已手术近2年,但化疗期仍未结束。“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癌症手术后又在化疗期,他有没有能力完成阿兰讲的犯罪经过,尤其是抱阿兰上楼这种动作,阿兰并不是一个身形消瘦的姑娘,个子不高有点胖,体重应该是超过100斤的。公安勘验笔录显示,董国明翻进阿兰家的窗户距离地面1.85米,以他至多1.7米的身高,又穿着厚厚的棉衣,他能不能爬上这个窗户,能不能抱起100多斤重的物体,这些完全都可以通过侦查实验进行确定。”王律师说。

  公安为阿兰做了精神司法鉴定,鉴定报告记录,阿兰不能分辨常见颜色,知道20加30等于50,但不知道10减7等于多少,IQ小于65,鉴定结果为阿兰“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又因其被侵害时既不反抗也不呼喊,讲述被侵害过程时无任何相应内心体验,故鉴定为“无性自我防卫能力”。“这样的一个人,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不能作为证人的,所以阿兰的证言应该全部排除掉,但是阿兰的证言都排除掉以后,就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董国明侵害过阿兰了。判决书一方面认定阿兰为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一方面又将她的证言作为给董国明定罪的重要证据。”王律师说。

  此外,精神司法鉴定报告中明确记载“公安干警对被鉴定人进行询问时发现其不能正常进行言语交流”,但在指控董国明的笔录中,阿兰的回答却显得条理十分清晰,“屋子里什么东西摆在什么方位,这样家具在那样家具的什么方位,讲得清清楚楚,那份询问笔录是阿兰在母亲的陪伴下做的,我们怀疑警察的问题并不是阿兰亲口回答的。”王律师说,“最后就是董国明胸前的那颗痣了,庭审中公诉人说,按照照片,董国明胸前有颗黑痣,几次开庭董国明想当庭撩衣服要求验证,但法官都不让,说庭后再验。这个行为让人比较费解,本人就站在那,怎么也比照片直观吧,又不费事,为什么不当庭检验一下呢。”

  (庭审笔录)

  阿兰家人至今认定“就是他”

  7月3日,记者联系上了阿兰的姑姑,当年她是第一个知道阿兰被强奸的人。谈起董国明喊冤,阿兰的姑姑冷笑一声:“哼,就是他!”

  阿兰的姑姑告诉记者,当年阿兰的父母在外地,阿兰会去爷爷奶奶家吃饭,但晚上自己回家看电视,所以董国明完全有可能在阿兰家里待一夜,他们当年之所以报警,完全是被董国明不承认的态度激怒的,“我们当时没想闹这么大,就想他把家里的家具什么的都换了就算了,结果他就是不承认,我们气也是气这个。”

  记者问她为何那么肯定董国明不是冤枉的,阿兰的姑姑回答:“孩子没讲别人,就讲是他啊。”

  按照阿兰家人的说法,董国明主动上门道歉是因为听到了阿兰姑姑在家中打电话通知阿兰的父母孩子出事了,记者多次询问阿兰的姑姑是如何知道董国明是因为这个原因主动上门的,但阿兰的姑姑始终没有回答这一问题。

  结束了与阿兰姑姑的通话后,记者又拨打了阿兰爷爷、奶奶和妈妈的电话,爷爷的电话很快挂断,奶奶的电话无人接听,妈妈的电话已是空号,记者又再次拨打阿兰姑姑的电话,也变成无人接听。阿兰的爸爸几年前因意外去世,阿兰目前已嫁人。

  村民董某告诉记者,董国明在村里一贯的口碑还是不错的。董国明告诉记者,出事前,村里的红白事都会请他去操持,人人都尊他一声“董老师”,现在没人请他了,还肯和他说话的人都直呼他的名字。

  “董国明的身体越来越差了,他比2年前更瘦了,走路更加不灵活。每次去村里找他,董国明都提前两个小时就在路边等着,有一次董国明告诉他,他每次都是跪着接我的电话,因为他觉得有了律师的帮助,案子就有指望了。”说起这些时,王律师的心情很复杂,“他今年71岁了,我有时会有些担心。”

  2018年11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董国明要求法庭宣判其无罪的申诉请求。

  2019年3月,王律师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状。

  采访的最后,记者为董国明录制了一段小视频,对着镜头,董国明用含糊不清的口齿说出“我什么都不要,只要清白”后,他的老伴忽然背过身去,悄悄地用手擦干眼泪。  津云安徽电 天津日报记者 顾明君

  (文中部分人物为化名)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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