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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淹、市政设施受损……暴雨过后市民的这些损失谁承担?

2019-08-17大河网

车辆被砸资料图

救助被困群众宁晓波摄

  ●道路积水车辆被淹

  ●行道树折断伤人损物

  ●市政设施受损致人员伤亡……

  □河南法制报记者郭跃华荆锐

  8月份以来,郑州市区多次遭遇强降雨天气,部分道路和小区变成“一片汪洋”,不少市民的爱车被淹;多条街道行道树被大风折断,有的甚至被连根拔起,砸坏市民私家车;持续强降雨还引发道路阻断、路面塌方等问题,导致一些市民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上述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市民遇到问题该如何依法维权?为此,河南法制报记者采访专业法律人士为你支着。

  A

  车被淹发动机损坏涉水险能赔

  8月1日19时许,郑州市区大雨倾盆,经开区朝凤路与经北五路交叉口地势低洼处迅速形成积水,雨水很快没过部分车辆的排气筒,积水严重的地方,底盘稍低的车辆出现不同程度的进水问题。

  郑州市民李女士告诉河南法制报记者,当天经开区第三大街与经北六路交叉口附近积水更深,一辆轿车行至此处时熄火,积水很快没过轿车车顶。

  当日20时许,二七区淮河路与京广快速路交叉口因积水变成“小河”,途经这里的多辆汽车和电动车瞬间“哑火”,被淹在了路上。另外,郑州地铁五号线经开中心广场地铁站D口积水严重,附近车辆被淹,不少市民被困地铁口无法回家。

  郑州一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河南法制报记者,8月份以来,因受暴雨的影响,申请救援拖车的人很多,“是平常的10倍”。

  市民的爱车被水淹,损失能否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呢?

  律师有话说

  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律师胡良瑞说:“因为很多车主只购买了车损险而没有购买涉水险,这种情况下,大部分保险公司只会赔偿车辆除发动机以外的损失。”

  “也就是说,如果是在行驶途中,车辆涉水导致‘哑火’,发动机坏掉,车主购买的车损险是不赔偿发动机损失的。其他部分的损伤如内饰、电脑板等,可以按照车损险的规定进行赔偿。”胡良瑞说。

  胡良瑞表示,根据保险条款,由水浸水淹等情况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只有涉水险才能赔,但是对于发动机进水后人为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是拒绝赔偿的。

  车辆被淹后的保险赔偿分为车辆“全部被淹”和“部分被淹”两种状态。“全部淹没”指水位超过仪表台,或车辆维修价格达到实际车辆价值的80%,保险公司会根据车辆被淹没之前的实际价值给予赔付。“部分被淹”主要针对被淹车辆发动机未进水的状况,此时车辆的损失也可以通过车损险来赔付。

  胡良瑞说,需要注意的是,两种情况保险公司不赔偿,一种是未年检车辆,一种是涉水车辆熄火后,因二次打火造成发动机损坏的。

  B

  车被砸

  找肇事物管理方赔偿损失

  日前,受到暴雨和大风的影响,郑东新区榆林北路段(农业南路与榆林北路交叉口至康平街与榆林北路交叉口路段)的很多行道树倒下,砸坏了市民停放在路边的私家车。在长约400米的路段,倒伏的树木有30余棵,占整个路段行道树的60%左右。十五六辆各式机动车被砸树下,一幅灾难大片过后的景象。

  对此,郑东新区市政园林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郑州市此次的强降雨和大风沿九如路、熊儿河路、农业南路带状分布,导致这些路段很多行道树出现倒伏,数量有一二百棵。倒伏的树木主要为根系较浅的柳树、楸树等,也有部分法国梧桐出现倒伏,“此次树木大面积倒伏是风灾所致”。

  暴风雨中,城市中的行道树很容易折断或整体倒下,导致车辆和人员被砸,出现这样的情况,市民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呢?

  律师有话说

  河南帅法律师事务所律师牛玉亮说,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条规定,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样,如果是广告牌或者商家的门头被大风刮落导致的伤人或财产损害,市民可以向肇事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如广告公司、广告发布企业、商家等)追究责任。

  “林木折断致人受伤的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如果园林部门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通常情况下,行道树的管理人为市政园林部门,小区树木的管理人为物业公司。”牛玉亮说。

  牛玉亮表示,如果车主购买有车损险,可以直接报案,由保险公司先行受理赔付。保险公司会让车主签一份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将代车主向肇事树木的管理方,如市政园林、物业等单位进行追偿。

  C

  人受伤

  向市政方或责任单位求偿

  8月1日19时30分许,一女子疑似在郑州航空港区远航路东头临时保通路低洼处污水井被雨水冲走。事后,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派了350余人全力搜救。8月4日,疑似被雨水冲走女子的遗体被找到。目前,公安部门正在进一步确认女子遗体身份。

  在连日来的暴雨中,除了被冲开的窨井盖会伤人,一些道路上还会出现塌方,容易造成人员受伤。

  据了解,进入8月份后郑州市遭遇多场强降雨,城区多处路段出现塌方现象。根据媒体公开报道,自8月1日至8月11日11天时间内,郑州市区已出现近10处路面塌陷。窨井盖被冲开,并导致市民受伤。出现这样的情况,市民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呢?

  律师有话说

  “市民因窨井盖被冲开导致受伤的,窨井盖管理方应该赔偿损失。”牛玉亮举例说,2007年,一名男子在郑州掉进泄水的无盖窨井溺水身亡,死者家属将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作为案件中所涉及的窨井、排水管网等市政设施的管理机构,负有妥善管理义务,更负有较高的安全注意义务。综合相关事实,法院依法判决市政处对男子的死亡承担60%的责任。

  牛玉亮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公路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此,除非公路的所有人、管理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案例,不少城市道路的塌陷是由移动井、电信井或地下管线埋设等引起的,市民权益受损要求赔偿时需要找对相应的产权单位。如果因为第三方施工导致事故发生,要找施工单位。如果纯粹是由于养护问题引起的,养护单位需要承担责任。”牛玉亮说。

编辑:梁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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