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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摧毁大型“成品油黑窝点” 该窝点3个月销售200多万元

2019-08-23大河网

新乡县警方查获当地一个非法经营汽油窝点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张波通讯员单积盛文图

  从外省购成品油后运输到新乡县,零售给非法流动加油车赚取差价,短短3个月时间,总销售额达200余万元。8月20日,记者从新乡县警方获悉,当地多个警种联动出击,在该县朗公庙镇某停车场,摧毁当地一个非法经营汽油窝点,截断了新乡市区南部的非法供油链条。

  近年来在新乡县境内,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未经任何许可,非法利用流动加油车进行成品油交易。新乡县公安局新一届党委成立以来,局党委书记张忠文要求治安大队对此类案件缜密侦查,力争做到“堵源头、断链条”。

  经过细致侦查,民警摸清了新乡县小冀、翟坡、朗公庙等镇流动加油车的油品来源、分销频次,锁定油品分销点在小河村南一停车场。8月13日晚,副局长王廷亮带领各路民警,按预定方案在分销点附近蹲守。晚8时30分,一辆大油罐车进入朗公庙镇某村南一停车场,十几分钟后,得到消息的各流动加油车鱼贯而入,不少车上装满大塑料桶。

  蹲守民警抓住时机突击行动,院内人员看到民警后四散狂逃,民警当场将大油罐车驾驶员袁某及两名分销的流动加油车经营者抓获。经讯问,袁某供述了其未经许可从事成品油经营的犯罪行为。今年5月份以来,袁某从山东某地购油后运输到小河停车场,当场迅速贩卖给非法流动加油车赚取差价,如果当场没有分销完,将剩余的汽油转入停车场内伪装成园林绿化的水罐车内,由下家继续分销,袁某则快速撤离逃避打击。

  据袁某交代,其先后25次从山东某地购成品油销售到新乡县358吨,总销售额达200余万元。目前,袁某(男,39岁)及同伙张某(男,36岁,新乡县人)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刑事拘留,经营流动加油点的侯某、赵某、田某因非法销售危险物质被行政拘留。

编辑: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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