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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超四罚!郑州设72个点全天24小时“逮”超载车,最高罚3万元!

2019-10-11大河客户端

△去年,荥阳市塔山路上,一处超限超载路面动态称重检测系统。

  10月10日18点10分许,江苏省无锡市312国道上海方向K135处、锡港路上跨桥出现桥面侧翻。据该事故救援指挥部发布的消息,经初步分析,上跨桥侧翻系运输车辆超载所致。该消息一经发布,引发郑州市民对超载车治理的广泛关注。那么,郑州是咋治超载车的?有哪些经验或不足?

  ◆郑州设72处动态检测点,一天24小时检测超载车

  10月11日上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在荥阳市塔山路上看到,路的一侧,竖了一个电子显示屏,该屏幕显示着超载货车的车牌、轴荷、载重等信息。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治超中心主任刘智勇介绍,这里是一处超限超载路面动态称重检测系统,该系统信息可及时传输到执法人员的手机APP上,以便执法人员在开展路面执法中进行针对性查纠。

  该系统如何治超?刘智勇表示,载货车辆途经该系统时,系统会对其动态称重,无需人为干预,也不会阻碍交通。车辆经过时,若出现违法超载运输,该系统将会把该车车辆称重数据、车辆图像及车牌照号码等信息,自动传输至后端综合平台。“我们通过手机或监控后台,就能看到这些信息。而超载的违法信息,我们会将信息抄送给车主和企业,并上传给交警、交通执法部门给予处罚。”

  同时,对于超载严重或频繁车辆,工作人员会根据后端平台反馈的信息,第一时间通知执法人员赶至现场,对违法车辆进行查扣处罚。“动态检测系统的前方,还设置了LED可变信息标志,将实时显示违法超载运输车辆车牌号码及警示信息,配合路边的交通标志,引导违法运输货运车辆进入固定治超站或卸货站点内,接受卸载和处罚。”

  刘智勇称,长期以来,治超工作一直存在执法人员紧缺、难以监管、取证困难等瓶颈。为此,2015年起,郑州市开始探索“科技治超”。目前,郑州市一共建设了5个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在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市域快速通道设置了72 处车辆超限超载动态检测系统,涉及206个车道。而塔山路上的这处便是其中的一个。

  “货车大多是从郊区驶进入市区,因此,我们采取‘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只要将郊县通往市区主要货运通道的超载车治理好了,市区的超载车也就少了。”该负责人表示,郑州的72个检测点主要设在新郑、登封、中牟、巩义、新密等县市通向郑州市区的主要货运通道以及公路桥梁等重要节点处,每天24小时实时监控。仅今年1月至9月,郑州市已通过上述检测系统处罚违法超限超载车辆9525台次,罚款2351.8万元。

△荥阳一家重点企业内的治超监管信息系统

  ◆重点治源头,超载车进“黑名单”3次以上将取消营运证

  “管住货物源头企业,是治超的基础。”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受访时表示,目前,郑州交通执法部门已将治超的主攻方向从路面转移到源头,督促源头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目前,郑州市交通部门已对郑州市政府公示的245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重点监管,而这些重点货运源头企业也正建设治超监管信息系统,其称重检测信息将全部接入治超监管系统,从源头上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行驶。而每一辆车在物流配送前,都要进行称重,在交通指挥中心都能通过该系统一目了然看到。

  对目前未安装该系统的企业,执法人员也会通过日常巡查的方式,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超载行为。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了解到,仅今年上半年,郑州市一共对15起源头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共计罚款20万元。

  “治超工作还实行了黑名单制度,也就是一次违规,多年受限。”该负责人称,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查处的、货源地或登记地在郑州市境内的、符合《河南省公路路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违法程度为“严重”以上(即车货总重超过核定标准50%”)的严重恶意超限超载车辆,将直接纳入黑名单,纳入黑名单3次以上的车辆,将直接取消营运资格证。

  同时,对车货总重超过核定标准50%的违法车辆货源地辖区政府和车主辖区政府,郑州市财政将按每车每次3万元的标准,直接财政划转专户储存。对于车辆货源地辖区政府和车主辖区政府为同一所在地的,将不重复划转。

  另外,郑州市的货运源头企业及驾驶人违法行为已纳入信用交通、信用河南、信用中国等信用体系,通过信用体系约束货运源头企业、车主和驾驶人的行为,达到长效治理的手段和办法。

  若不接受处罚咋办?该负责人说,对不主动前来接受处理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他们启动了非诉执行工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郑州二七区人民法院依法对32辆次超限超载车辆(共涉及9家公司、3名个人)违法行为进行了裁定,并已对相关公司和个人采取了划拨账户、车辆查封、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手段。

△超限超载路面动态称重检测系统监控后台

  ◆郑州对违法超载行为“一超四罚”,最高可罚3万元

  “治超动态监测系统不仅可以缓解执法力量不足的矛盾,还能保证违法认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还能对潜在超限运输车辆形成一定威慑。”郑州市交通运输局上述负责人表示,该系统与交警部门信息共享后,他们将严格对超限超载车辆违法行为实行“一超四罚”。

  何为一超四罚?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对货运源头企业而言,《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规定,为无牌无证或者证照不全的货运车辆装(配)载货物;或是为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货物并放行的货运源头单位,将被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货运车辆来说,在公路上行驶的货运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定标准的,将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超限超载违法司机,交警部门可按照《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车辆的超限(载货超长、超宽或超高),将处20~200元的罚款,记1分。对车辆超载,可处300元~1500元的罚款,分别记3分和6分的处罚。

  另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也可根据违法证据,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运输车辆的营运证或营运企业的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吊销等处罚。具体内容为:对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弄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式。


编辑: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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