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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如何更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听听郑州举行的这个会议上专家如何说

2019-12-07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12月6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召开,河南省检察机关及上海、江苏、福建等地检察实务人员、相关理论界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研讨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从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先进司法理念与目标构建、先进经验与特色做法、精准供给与机制创新、办案质效与司法规范、诉讼监督与职能延伸等五方面进行深入的专题研讨。

会上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海奎就郑州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的理念和做法进行了总结报告。刘海奎说,今年以来,郑州市检察机关对接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开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活动。两级检察院与郑州市工商联会签相关工作意见,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优先办理、纠错容错、监督预防等工作机制。两级检察院领导均与民营企业建立定点联系,全年走访服务近百家民营企业。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服务民营企业专项办案活动,办理各类监督案件70余件。

在会议主题报告和实务交流阶段,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周洪波以“民营经济的刑法保护”为题,从民营企业的特点、经济犯罪的立法现状、刑法解释的立场、刑事处罚的原则等方面,讲授了民营经济刑法保护的理念和方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石磊博士以“刑事合规的中国检察面向”为题,阐释了民营企业刑事合规的作用和意义,对检察机关参与对涉罪民营企业的刑事监管方式进行了展望。

上海市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戚永福介绍了上海市检察机关聚焦制度供给、权益保障、效率响应、宜居生活“四大指数”,立足办案、监督、服务等职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做法。

江苏省检察院杨大为介绍了江苏检察机关通过把握民营企业诉求找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着力点,进行精准打击、谦抑司法、精心护企的成功经验。

福建省泉州市检察院连惠勇介绍了泉州市检察机关突出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转型升级。

河南省新乡、开封、驻马店、平顶山等地检察机关以及郑州市两级院结合本院办案实践都作了发言。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检察长裴文典对办案实践和联系服务民营企业过程中发现的民企法律风险和检察服务需求进行了总结分析,对标新时代检察要求检视了目前职能发挥中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精准供给的思路、内容和措施。

此次研讨会还分享了大量民营企业司法保障案例与先进经验做法,对检察机关进一步厘清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思路、提升服务民营企业工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党委书记田凯、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红建分专题进行了专家点评。(线索提供:李皓天)

编辑:张馨予  审核 :新闻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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