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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男子刚考完科一酒驾上路,成绩作废人被拘留

2020-04-05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兵 通讯员 张二朋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不断好转,城区车辆和人员出行频繁,为进一步净化道路通行环境,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郑州交警五大队持续开展周末夜查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饮酒醉酒后驾车违法行为。4月4日,大队查获一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案件。

  当日晚23时28分,大队夜巡中队民警在中州大道三全路设置卡点开展夜查时,发现沿三全路由西向东行驶的一辆越野车在行驶过程中犹疑不定,在距离执勤卡点50米左右突然靠路边停下。此行为立刻引起执勤民警的警觉,迅速上前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该车驾驶员神情紧张,在民警问其喝酒没有,该男子称“喝了一瓶啤酒,并称驾驶证行车证均忘带了”。民警随后将其带至执勤点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再对其身份信息查验时发现该驾驶人叫李*洲,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经进一步了解,该男子正在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目前只通过科目一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罚款1000元且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拘留、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次性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该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合并执行罚款2500元、并处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其考取驾照期间所考科目一并作废。

  交警提示: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应从自身做起,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编辑:梁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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