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

自家地下室吸烟引发火灾,漯河一男子被罚500元

2020-11-27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张彦军 高建发

  到自己家的地下室取货物,期间抽了根烟,没想到离开后地下室却冒起了烟……11月26日上午,漯河市郾城区一小区居民杜某,因安全意识淡薄而引发火灾,被当地消防部门依法罚款500元以示警告。

  据了解,11月25日中午,漯河市郾城区某小区一居民住户的地下室发生火灾,当地消防救援部门迅速出动两辆消防车,10余名指战员赶到现场,由于发现及时扑救迅速,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太大经济损失。

  事后,经消防执法人员调查发现,火灾原因是户主在地下室吸烟后,没有将烟头掐灭引燃周边的易燃物品,最终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户主杜某过失引起火灾,考虑到情节较轻,没有造成太大影响,依法给予500元罚款。

  “没想到抽一根烟却引发了一场火灾。”得知起火原因后,杜某悔恨不已。他表示这次是损失并不大,是不幸中的万幸。今后一定加强安全学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绝不再犯此类过错。

  郾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也提醒广大居民,珍爱生命从防火做起,消除火患从自我做起,不要在非吸烟区吸烟,不乱扔烟头,吸完烟后一定要将烟头熄灭。

编辑:臧小景

精彩评论
加载更多
评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