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心里还有疙瘩,我就不结案”
□河南法制报记者孙梦飞穆黎明通讯员连丽娟刘楠
“张检察官,心结解开一身轻,我现在生意越做越顺。你真是我的贵人。”近日,新乡市某工厂负责人李某通过微信向新乡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张世光诉说他的近况。
30多年前,李某在新乡市牧野区开办某工厂,几年后资产评估为1500万元。高效益吸引了附近不少村民进厂打工。1997年,在区民政局的主持下,李某的工厂招录了40余名残疾职工。然而,后来工厂效益一年不如一年,2000年2月宣告停工停产。
2010年,工厂接到了新乡市住建局的拆迁通知,40余名残疾职工闻讯纷纷要求李某为其补缴社保并发放生活费,并向区人社局提起劳动仲裁。区人社局裁定工厂为这些职工补办各类保险37万余元。李某不服,认为劳动仲裁已过仲裁时效,且保险数额计算错误,遂向市人社局提起行政复议,市人社局维持了区人社局的裁定。紧接着,李某又向卫辉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区、市人社局行政处理决定。经过一审、二审、再审,法院均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2019年11月,李某到新乡市检察院申请行政监督。
“工厂早就资不抵债,我也没有钱。说要拆迁,其实并没有动工,职工们却认为我拿了拆迁款,天天堵着我要。这事儿像块石头压在心口,我天天晚上睡不着,其他生意也黄了。”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李某向接待他的张世光倾诉着这些年的痛苦。
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并认真审查卷宗、核实相关情况后,张世光认为法院判决李某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用并无不当,但是费用计算数额确实有误。因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职工社保能不能办、具体需缴纳多少费用要根据职工档案、身份、工龄,结合当时的社保政策综合计算,直至实际缴纳时才会得出一个准确的数字。就此而言,李某的监督申请应予支持。
但是,李某未给残疾职工缴纳社保的事实存在,仅仅因为数额计算有误,便支持李某的监督申请,势必会引起双方诉讼无休无止、积怨越结越深,既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况且,社保费实际缴纳数额的不确定性,也让启动监督程序丧失了实质意义,让纠错成本成倍上升。
考虑到这两点,在上级院的支持下,张世光决定尝试说服李某撤回行政检察监督申请,开导他将精力花在生意上,尽早为职工补缴保险费。
说服的过程一波三折。当张世光第一次向李某提出撤回监督申请建议时,遭到李某的强烈拒绝。接下来的时间里,张世光不停与李某联系,倾听他的“宣泄”,释法理、讲情理,积极联系社保部门相关科室及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为李某逐条逐项解说相关社保相关政策及计算规则。
在多方努力下,李某逐渐认同了张世光的意见,于2020年7月20日决定撤回监督申请。
可第二天,李某就反悔了,对张世光说:“我心里一直没底,有些情况想给你说说,我的案子再缓缓吧。”面对李某的迟疑,张世光当面将李某签过字的撤回监督申请书撕毁,斩钉截铁地对他说:“只要你心里还有疙瘩,我就不结案!你有啥问题我来解答,解答不了再带你找专家解答。”在之后的42天里,只要李某有疑问,张世光都是立刻回复。有时两人打电话,一聊就是一两个小时。
张世光的真诚与耐心打动了李某,在又一次约见了社保领域专家以及社保柜台人员后,李某彻底消除了心中的顾虑,9月1日主动撤回监督申请,表示会继续做好经营挣钱,争取早一天为职工们缴纳社保。
“在实质上不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检察机关用最少的程序、最高的效率化解纠纷,让当事人把宝贵的时间投入到干事创业中,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政和。”市政协委员孔令美对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做法十分肯定。
编辑:史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