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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井喷”亟待细水长流

2021-05-11大河网-河南日报

    河南日报资料图片

  郑州东站像极了春运、西湖断桥变“人桥”、西安兵马俑博物馆只见人头不见俑、洛阳龙门石窟摩肩接踵如同蚂蚁搬家……今年“五一”小长假,疫情防控形势好转,气候宜人,再加上拼凑出来的时间达到5天,不少人趁此机会走出家门,去呼吸新鲜空气,领略各地美景。但几天下来,游客的出行体验并不清爽,吐槽声在朋友圈里随处可见:“这哪是看景,分明是看人嘛!”“一路堵堵堵,自驾油费比高速收费时还高。”“上厕所都要排队,我们都不敢多喝水。简直是花钱买罪受”……事实上,闹心喊“累”的不只是游客,很多景区的安保、保洁员面对暴增的人流量、高出平时几倍的垃圾同样“压力山大”,甚至某地的骆驼因载客过多出现了“过劳死”。

  要说假期景区拥堵不是新问题,并非今年才出现,游客在出行前就应该想到旅途可能变“堵途”,可为什么还是选择在这几天“蜂拥而上”凑热闹呢?

  “能有5天假期不容易,是牺牲周末前借后取凑出来的。实际上还是自己加班换来的,当然要好好利用,出去放松一下。”去郑州玩了两天,发现“动物园里九成以上动物是人”后,提前返家的小孙说。

  “这实际上是一个无奈的选择,不赶在法定休假日就没有机会出去看看了。”在郑州工作的王女士陪沈丘老家来的母亲报了云台山旅游团,虽说玩得不尽兴,但毕竟陪了母亲几天,“平时哪有这种尽孝机会呀”。

  说到底,对很多上班族而言,错峰出游不是不想,而是不能。自2008年起,我国开始施行带薪休假制度,但该制度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据调查统计表明,我国“上班族”真正享受到带薪休假待遇的不足三成。

  “按规定我可以享受带薪休假,可从来没敢跟领导提过。公司业务这么忙,有哪天不加班就很幸福了,还敢提带薪休假?除非不想升职加薪或者不想再干了!”在一家互联网机构已经工作八年的张先生说,员工和单位“地位不对等”,连节假日加班费都拿不到,“带薪休假简直是一种奢望”。

  据了解,除少数外资企业对带薪休假执行较好外,大部分单位的职工尽管知道带薪休假有法可依,可“怕惹领导不高兴”,还是主动或被动地放弃了带薪休假的权利。特别是一些专业性强、资源紧张的行业,像银行信贷部,岗位一个萝卜一个坑,一人休假整个团队进度都要被打乱。为了业绩“连轴转”是家常便饭,带薪休假更是一纸空文。

  更有甚者,有的体力劳动者根本就不知道有带薪休假这个说法。像某物业公司保洁员李阿姨想请假几天到大城市看看孙子,经理告诉她请假可以,但再回来不能保证岗位还在。当儿子提到她有带薪休假权时,李阿姨只是呵呵地干笑。

  一边是带薪休假立法,一边是企业执行难;一边是有法可依,一边是忍气吞声……带薪休假已写入劳动法十多年,却一直徘徊于“怪圈”当中。“单位离了我照样转,可我离了这个饭碗不能转。”李阿姨文化水平不高,却一语道破问题的实质。

  很多单位特别是私企老板之所以对员工的这项权利“揣着明白装糊涂”,主要是因为法律对于企业违规没有具体的处罚规定,违规的收益大于成本,带薪休假落实难也就成为情理中的事了。劳动保障部门就算收到“被剥夺带薪休假权”的投诉件,主体也多是准备离职或是已经离职的员工,70%以上属于“事后追讨”。

  “进一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需要用工单位、劳动监察部门、工会和员工等方面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管,改变过去那种被动执法的习惯和态度,不能坐等劳动者投诉,应对法律执行情况主动检查,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带薪休假的企业,要有相应的惩罚措施。”河南裕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明运认为,带薪休假应当作为一项条款写入劳动合同,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借鉴一些国家保护职工休假权的经验。如瑞典法律规定,只要有工作,每年就有2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5年之内有效,如果一直没休,则可以协商转为工资补偿。(魏晓琳 黄海涛)


编辑:陈梦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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