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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妈妈离婚索要家务补偿合理吗?补偿还是赔偿?特邀嘉宾这么说

2021-07-15顶端新闻·大河报

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峰杰

  □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段伟朵

  “全职妈妈离婚索要19万家务补偿”“出轨男写5份保证书,再出轨给女方50万离婚费用”……随着《民法典》公布实施,与离婚时要求家务劳动补偿、“被出轨”后索要离婚损害赔偿相关的话题不断冲顶热搜。那么,具体哪些情况可以在离婚时申请“额外分割”?河南法院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如何判决?7月13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热搜

  全职妈妈离婚索要家务补偿,男子出轨妻子索要离婚赔偿,靠谱吗?

  近日,浙江台州“全职妈妈”离婚时提出19万家务补偿的案件引发关注,妻子齐女士认为自己照顾孩子、料理家务,负担义务较多,离婚时她要求男方从双方结婚之日开始按每月5000元的标准补偿,共计19万元。虽然法院审理认为,“全职妈妈”19万补偿款要求偏高,但依然部分支持了该请求,判决男方支付女方1.5万元家务补偿款。

  同样是离婚案,另外一起热搜引起了记者注意。近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件,一名男子向妻子承诺“出轨即赔50万元”,还写下5份保证书,但最终多次出轨,夫妻双方离婚。法院认为,男子与第三者的微信聊天记录、女方与第三者丈夫的聊天记录,以及保证书等证据足以证明出轨的事实,男子为婚姻中的过错方。最终,法院根据男子的过错事实和民事侵权损害赔偿金的确定原则,以及当地社会经济水平、对方当事人的承受能力等,酌情确定男子支付损害赔偿金20万元。

  情景再现

  男方出轨要求离婚,法院判赔4万离婚损害赔偿

  张先生与王女士2008年经人介绍认识登记结婚,生儿育女,过了几年其乐融融的小日子。然而,没过几年,王女士发现张先生有了外遇,与婚外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张先生不愿离婚,给王女士出具保证书两份,承诺不再与婚外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

  然而,张先生并未履行承诺,并不断要求离婚。除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女方就男方出轨问题,提起离婚损害赔偿金。

  张先生(原告):我们没感情了,请求判决离婚!

  王女士(被告):他在我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别的女人非法同居,因此导致我们感情破裂、闹离婚,故请求法院判令男方给付女方离婚损害赔偿金10万元。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认为: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本案中,男方多次起诉离婚,虽经本院依法调解,双方仍难以和好,可视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关于离婚请求,本院依法予以准许。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因原告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与婚外异性同居情形,并导致原、被告离婚,故被告该项诉请,于法有据,故对于诉请中合理适当部分,本院予以支持,原告给付被告离婚损害赔偿金4万元。

  记者灵魂一问

  离婚损害赔偿和“离婚家务补偿”,在法律层面上有啥区别?

  一说到离婚的话题,尤其是涉及“原谅色”,吃瓜群众可就不困了。不过,在大家朴素的法律观念里,离婚时夫妻财产要一分为二,那么,有人索要离婚损害赔偿,有人要求家务补偿,从法律层面看,有啥区别?靠谱不?

  特邀说法嘉宾

  关于离婚时的补偿与赔偿,《民法典》这样规定

  本期特邀说法嘉宾、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峰杰律师介绍,这两个概念是不一样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离婚家务补偿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该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两种情形最重要的区别就是损害赔偿必须建立在配偶一方必须有过错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来主张的权益。”刘峰杰说,家务补偿针对的是离婚时双方均无过错,但是依据公平原则其中一方针对另一个对家庭内部付出较多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一种补偿。其主要是因为配偶其中一方向家庭投入较多时间和精力,其个人发展的时间以及精力、事业进步空间被家务劳动大大压缩,势必会带来一定的损失,进而在离婚时要给予一定的补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记者追问1:一方出轨,另一方能要求其“净身出户”吗?

  刘峰杰介绍,从现在的司法实践来看,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谓的附条件的“净身出户协议”的,但是部分附条件一方出轨后放弃财产权的协议,只要不违反《婚姻法》和《民法典》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且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在离婚时是可以作为双方分割财产的意思表示的。

  记者追问2:离婚损害赔偿,可以找“第三者”索赔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即过错方。若夫妻双方均有法定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无过错方只能向自己的法定配偶,即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无权向与过错方有重婚、同居、通奸等情形的第三人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记者追问3:“全职妈妈”、无过错方如何更好保障自身权益?

  “全职妈妈、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考虑向对方主张家务补偿,如果配偶其中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主张过错赔偿。”刘峰杰建议,如果无过错方因为长期为家庭劳务付出导致离婚后生活困难,可以要求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同时,如果离婚时房屋分割给另一方或者是未成年子女,可以针对该增加“居住权”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梁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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