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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多家“花花牛”企业涉嫌商标侵权之争引发关注 可爱的“花花牛”,究竟是谁家的?

2021-12-07顶端新闻·大河报

河南市场上售卖的其他“花花牛”品牌产品 资料图片

河南花花牛乳业公司生产的乳酸菌饮料 资料图片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张超

  近日,河南多地超市老板向媒体反映,因卖了“花花牛”乳酸菌饮料被起诉了!作为河南本土成长起来的企业,河南花花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河南花花牛乳业公司”)为何要在河南多地发起“商标侵权”的诉讼?

  记者通过企查查APP查询发现,目前,市面上以“花花牛”字样注册的公司多达数十家。河南市场所能见到的“花花牛”乳酸菌饮料众多,且瓶身、图形字样以及名称极其相近。河南市场上销售的其他地方生产的“花花牛”乳制品饮料是否合规?为何“花花牛”字号企业能够在外省注册成功?“花花牛”商标到底属于谁?律师又如何解读这种情况?

  事件

  谁动了我的“花花牛”?

  河南多地超市老板销售“花花牛”乳酸菌饮料被起诉了!此事经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记者从多种渠道获悉,河南花花牛乳业公司发展壮大后,市面上不仅出现了以“花花牛”为企业字号注册的很多乳制品公司,还出现了大量外观与花花牛公司产品极其相似的饮品。

  据了解,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是识别不同市场主体的核心标识。河南花花牛乳业公司名下拥有多个类别的“花花牛”商标。记者通过企查查APP查询发现,如“花花牛三个字+牛图案”上下组合方式的商标,早在1998年就已申请注册,商标国际分类为29类食品。但是,关于“花花牛”的品牌争执屡见不鲜。

  河南花花牛乳业公司法务部付姓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此次共起诉了全国600余家企业字号含有“花花牛”、使用“花花牛”商标的商家和终端销售商,这些公司大多是在省外注册,其生产的产品大部分属于代加工,再销售到河南。“通过我们公司前期调查和法院的判决认为,这些公司具有恶意性,因为现在市面上的同类商品太多,造成了混淆,我们也接到很多关于同类商品的投诉,不得已才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该付姓负责人说。

  为何河南花花牛乳业公司要起诉终端销售商呢?付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起诉终端销售商是为了彻底清除市场中仿冒的商品,目的就是让其销售的仿冒商品下架,停止售卖。“目前,很多终端销售商还在持续售卖仿冒商品,一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那么对于我们企业和消费者来说,都会产生巨大的损失。”付姓负责人说。

  付姓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场中出现的其他厂商生产的花花牛乳酸菌饮料只在河南出现,外省暂未发现,河南这边许昌、中牟市场监管局就曾以假冒产品直接进行了查封。

  付姓负责人认为,注册商标权受法律保护,“花花牛”三个字是河南花花牛乳业公司商标图案中的重要组成元素。全国多个注册花花牛等类似企业,其行为严重侵害了河南花花牛乳业公司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也侵犯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调查

  “花花牛”的侵权之争

  记者通过企查查APP查询发现,2020年8月,河南花花牛乳业公司向花花牛(深圳)食品有限公司提起诉讼。一审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花花牛(深圳)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花花牛(深圳)食品有限公司更名并赔偿损失20万元,判令相关的生产商和销售商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花花牛(深圳)食品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据悉,为清理市场侵权产品、维护花花牛品牌名誉,河南花花牛乳业公司对河南省内及周边省份多地市场的20家生产销售侵权产品的制造者、运营商,百余家超市、餐饮店等终端销售商提起诉讼。截至2021年5月份,经法院向侵权产品生产者、销售者释明,其中20余个案件的生产者、销售者认识到了违法行为,积极主动撤回销毁市场上的侵权产品,承诺不再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相关损失。

  其实,以“花花牛”字号注册的公司不在少数,包括漯河花花牛乳业有限公司、花花牛(深圳)食品有限公司、枣庄花花牛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花花牛乳业(山东)有限公司、花花牛(天津)饮品有限公司、安徽花花牛饮品有限公司、花花牛乳业(天津)有限公司等,多达数十家。其主要经营项目均为食品销售、奶制品等,与河南花花牛乳业公司经营项目大致相同。

  花花牛(深圳)食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大河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他们在河南省外注册“花花牛”时,并不知道这对某个公司构成了侵权,而且以“花花牛”字号在河南省外可以成功注册公司,其注册公司行为并没有错。

  而关于“花花牛”商标到底属于谁的问题,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河南花花牛乳业公司与河南郑牛食品有限公司之间,关于“花花牛”商标侵权问题存在争议。据知情人告知,目前,这起商标侵权争端还没有最终结果。

  说法

  混淆市场销售、商标侵权,应受处罚或下架商品

  “花花牛”品牌维权一度受到广泛关注,从法律层面应当如何看待此次维权行为呢?

  大河报律媒团合作律师事务所——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王克鹏律师告诉记者,全国许多企业使用较高知名度的字号注册企业名称,并将企业名称使用在商品上的行为,已经涉嫌侵犯该商标注册企业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同时,销售的产品存在雷同、仿冒等情况,更加构成对注册商标企业的侵权。

  那么,“花花牛”字号为何能够在其他省份注册成功?王克鹏律师告诉记者,在前些年,企业名称注册只需要查询本省或本市有无重名,就可以注册企业,对于在其他省市注册相同的企业名称并无严格规定,所以也造成了“花花牛”名称在外省可以注册下来的情况。近些年,国家法律在不断完善,这种情况也会越来越少。

  王克鹏同时表示,河南花花牛乳业公司生产的乳制品饮料在河南已经形成品牌影响力,其注册的商标、商品、经营范围也具备对应的法律效应。依据相关商标法的规定,河南花花牛乳业公司可以主张向侵权的全国各地的“花花牛”企业和终端经销商提起法律维权,要求其停止实际侵权行为,并主张相应的赔偿。作为实际侵权的企业,各“花花牛”企业应当立即对企业名称进行更名,经销商应当立即下架侵权的商品,并停止市场违法销售行为。

  “从这起商标侵权案件来看,这个确实不同于以往普通的商标侵权,销售商如有充足的证据,也可向相关部门提供,法院也会酌情进行判罚。”王克鹏说。

  行动

  河南多地查处、销毁仿冒“花花牛”产品

  其实,河南省各地市场监管局也进行了一系列维护“花花牛”销售市场公平竞争的工作。

  公开报道显示,2020年6月16日,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涉嫌仿冒“花花牛”产品造成市场混淆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在许昌市辖区内开展全面清理排查侵犯河南花花牛乳业公司合法权益的查处行动。建安区市场监管局稽查队联合食药稽查队、经检大队等部门在辖区内批发市场,全面清理排查侵权产品,共查处3250件包含“花花牛(山东)乳业有限公司”“花花牛乳业(聊城)有限公司”“花花牛乳业(菏泽)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种益生菌饮料,对销售以上侵权产品的6家批发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并没收侵权产品。

  2020年11月16日,许昌市建安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没收的3250件侵权产品予以销毁,在垃圾处理场内采用刺破瓶体、车辆碾压的方式,将侵权产品全部销毁。

  2021年11月下旬,中牟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商户是否存在销售“花花牛”乳酸菌饮料仿冒品的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排查,详细讲解了“傍名牌”的仿冒混淆产品与河南花花牛乳业公司“花花牛”乳酸菌商品的辨别和对比,加强对市场混淆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编辑: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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