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论场丨“体验官”的马甲,明星不好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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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新伟
“即使是以不为公众所熟知的其他身份,如‘××体验官’等进行推荐证明,也不能改变广告代言人的身份特征。”写进上海市《商业广告代言活动合规指引》里的这段话,意味着借以规避广告代言风险的“体验官”马甲,明星艺人、社会名人和网红们不好穿了。
流量即市场,明星、名人广告代言签到手软,本无可厚非,但是不为虚假广告代言,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偶像崇拜和追星文化本就是一种社会现象,遇见互联网时代的流量经济,明星们的社会关注度和粉丝号召力,早已甩了虚假医药广告表演艺术家刘洪斌女士好几条街。明星们如果只冲着钱去,对广告代言来者不拒,后果相当严重。代言的互联网投资理财平台爆雷、奶茶品牌涉嫌诈骗、药品涉嫌夸大宣传……因为虚假广告代言,有不少明星“塌房”,甚至被消费者送上被告席。
有了这些前车之鉴,一些明星便穿上了“首席体验官”“首席产品官”“官方优选官”的新马甲,以入职企业的假象,行广告代言之实。穿上这些马甲,明星就不是广告代言人,不仅拿到相应费用,还能规避法律法规上的风险——如果产品涉嫌违规违法,一句“我不是代言人”就能把自己的责任摘得一干二净。这些新马甲也衍生了新招数:电视剧里越来越多的植入广告,一些卫视的各种晚会甚至是春晚,相声和小品演员在抖包袱时,拿赞助商产品来“砸挂”,也不管现场观众的尬笑。
虚假广告的危害毋庸赘言,明星代言广告管理不能有盲区和空白点。上海市日前出台的《商业广告代言活动合规指引》,明确指出“体验官”也不能改变广告代言人的身份特征,堵上了隐形代言广告的一个后门。“体验官”的马甲不好穿了,对明星而言是好事。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互联网建构的社交网络,对明星而言是把双刃剑:全网顶流需要时间的积累,跌落尘埃却是分分钟的事。那些公号上随手发张自拍,就能冲上热搜的明星,因为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及不检点私生活的东窗事发,既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也成了被人遗忘的路人甲。形象靠塑造,名声靠德艺。诸如“体验官”的这些马甲,明星们不要再穿了,不然,观众抛弃你时,连招呼都不会打。
总策划:董 林 刘雅鸣
总统筹:张学文
执 行:李 兵 夏远望 薛世君
编辑:张馨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