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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博士后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3-01-05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创新实践基地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河南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博士后经费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博士后工作健康发展,促进博士后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在全省开展2022年度全省博士后考核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

  博士后考核评估工作遵循“客观、公正、务实、高效”的原则,采取自查自评与实地抽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考评,加强管理,提升服务、相互促进、全面提高。

  二、考评范围

  全省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单位博士后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博士后经费管理和执行情况(国家、省拨付经费)。2022年新设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不参加此次考评。

  三、考评内容

  (一)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主要考核招收引进博士后数量、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申报专利、获得成果奖项等)、参与承办博士后科技服务活动、博士后工作开展情况等,省辖市管理部门要考核科研平台设立情况、博士后经费执行情况等内容。

  (二)流动站:主要考评博士后人员进出站情况、招收引进博士后数量、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申报专利、获得成果奖项等)、出站留豫工作情况、参与博士后科技服务活动、与工作站合作情况、开展博士后论坛、国际交流活动等。参与博士后科技服务活动、开展博士后交流活动、科研成果转化及经济效益情况、博士后经费执行情况等内容。

  (三)工作站及创新实践基地:主要考评博士后人员招收引进博士后数量、工作制度、优惠政策、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出站留豫工作、参与博士后科技活动、开展博士后交流活动、项目对接、合作成效情况、博士后经费执行情况等内容。

  (四)博士后经费执行情况考评内容:

  1.国家级经费,包括2部分:(1)全国博管办拨付的招收经费,这部分经费主要为我省8个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拨付的包括面上资助、特别资助,以及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有关资助经费。

  2.省级经费,包括5部分:(1)招收经费,(2)科研项目经费,(3)匹配经费,(4)安家经费,(5)中原博新人才经费。

  (五)博士后科研成果情况考评内容:各设站单位、创新实践基地单位设立以来博士后人员发表的论文专著及获得的科研成果、专利情况等。

  四、考评组织

  省博管办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并负责考评咨询、实地抽查、综合评定等项工作。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参评单位自查自评、实地考评、考评审核、材料报送等工作;省直(中直)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及高校博士后流动站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有关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考评工作。

  五、工作安排

  考评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评。2022年12月15日前,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各参评单位分别填写《2022年度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基地)考评表》、《博士后经费自查表》、《博士后科研成果统计表》,并撰写博士后工作考评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查自评工作。

  (二)实地考评。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该项工作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各有关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可采取组织考评会、现场走访、实地抽查等形式进行考评。通过实地考评,相互交流、总结成绩,找出差距,制定改进措施,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协助提高博士后站和创新基地的管理服务水平。

  (三)汇总评定。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各有关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对各项考评表进行审核汇总,提出综合评定意见,于12月30日前将《考评表》及考评报告电子版报省博管办邮箱(只报送电子版)。省博管办对全省考评情况进行数据汇总、综合打分评定后,做出考评结果。

  六、考评结果处理

  本次考评中,各省辖市和各设站单位(创新实践基地单位)工作先进的评选出优秀博士后工作单位,各博士后站、创新实践基地各为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对于领导重视、工作积极,招引博士后人数多、开展科研项目多、获得成果多、博士后经费管理科学合理并积极参加博士后科技服务活动的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和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单位,由省博管办以文件形式通报表扬。对考评不合格的博士后站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对于不重视博士后工作,不重视科研、没有发展潜力的单位,向上级部门申报撤销其设站资格。对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或单位兼并、企业倒闭、没有发展前景的单位,撤销其创新实践基地资格。对违法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河南省博士后经费管理办法》,给予收回资助经费,并通报批评、两年内不允许申报项目等处理措施。

  七、有关要求

  (一)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考评工作由各省直单位及省辖市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省博管办将加强监督和服务保障工作。各有关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对考评工作的指导,做好沟通和联络,确保考评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考评进度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并按时汇总报送材料。在考评过程中加强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填报数据及附件无涉密内容。各参评单位要以考评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漏补缺,部署好下一步工作,促进我省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本次考评不需要报送纸质版考评材料,各考评主管部门将本单位、本地区考评表汇总并加盖公章,于12月20日前将考评表、汇总表、经费自查表及考评报告(含经费绩效考评内容)电子版(分别报送word或wps及加盖公章扫描版本)报送省博管办邮箱。

  联系电话:0371-69690115、 69690335、69690117

  电子邮箱:hnbsh2020@126.com

  附件:1、2022年度全省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考评表.xls

  2、2022年度全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考评表.xls

  3、2022年省辖市博士后工作汇总表.doc

  4、2022年博士后经费使用情况表.doc

  2022年12月9日

编辑: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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