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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系列访谈】罗瑞:做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忠实守护者

2023-03-30河南检察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那么如何在检察工作中抓好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即日起,省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组织河南新闻广播、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河南法制报新媒体、大象新闻、大河网等多家中央及省级主流媒体重磅推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系列访谈,聚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紧盯“争先进、创一流”目标,邀请省检察院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介绍近期本部门、本条线的重大工作举措及工作成效,进一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向社会各界集中展示新时代河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作为新成效,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现代化河南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是党中央对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以来各项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最强动员令。近年来,河南检察机关是如何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用心用情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的?河南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又是怎样在扎实办案的同时开展机制创新,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今天我们邀请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罗瑞接受专访,为您一一揭晓。

  主持人:强化法律监督,聚焦能动履职,推动新时代河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大家好!我是“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系列访谈的主持人朱琳。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罗瑞。您好,罗主任!

  罗瑞: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检察公益诉讼作为以司法手段保护公益、促进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在助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自2019年河南省检察院正式成立第八检察部以来,我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整体发展情形如何?

  罗瑞:2017年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赋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2019年省检察院成立第八检察部专门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三年多来,我们以“崇高的政治责任,神圣的法定职责、美好的公益使命、创新的检察职能”激励全体干警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了很大发展。一是办案规模与办案质效双提升。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呈现出逐年较快增长态势。尤其是2022年,办案规模由中游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办案质量方面,2022年最高检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涉及公益诉讼的4项指标中,我省两项全国第1,一项全国第2。二是做实做强法定领域案件与积极稳妥办好新领域案件双推进。一方面,法定领域随着国家立法进程不断扩大。由2017年法律授权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个法定领域逐渐扩大到现在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等十多个领域。我们紧跟立法进程,积极作为,依法办理了一大批有影响、质效好的案件;另一方面,积极稳妥探索办理新领域案件。近年来,我们根据中央、最高检、省委等文件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围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运营、电力燃气等公共行业、国防教育等新领域积极部署开展专项活动,办理了一批新领域案件,仅2022年与2021年新领域案件相比同步就上升了134%。三是精品案例引领与工作机制创新得到多方肯定。案例培育工作成效显著。2019年至今,全省共有64个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河长+检察长”制等多项公益诉讼工作先后被最高检和省四大班子领导批示肯定20余次,第八检察部被最高检授予2020年度全国优秀办案团队,记集体一等功。

  主持人:我们注意到,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办案领域目前已经有十多个。但在实际办案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占比最多,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罗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是率先开展的传统法定领域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事关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2019年以来,我们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两山理论”,始终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谋划部署,共办理该领域案件12937件,在全部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中的占比近64%。我们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先后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保护等一系列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我们注重机制创新,与省高法联合实行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起诉集中管辖;我们注重工作协作,与省河长办、林长办及其成员单位就涉水、涉林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协作机制,推动解决了一大批党委关心、社会关注、历时已久的“硬骨头”案件和“老大难”问题。2019年至今,先后有41件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多次受到最高检、省委领导批示肯定。

  主持人:我们了解到,近年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在扎实办案中注重机制创新。在这方面,河南检察机关有哪些特色亮点工作,请您介绍一下。

  罗瑞:作为河南检察的特色,主要是“河长+检察长”制和“林长+检察长”制。我们建立的“河长+检察长”制,在助力解决黄河“四乱”、保护南水北调“一渠碧水永续北送”和妨碍河道行洪治理等热点、难点问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被省委作为重大改革事项在全省全面推广实行,被写入最高检和河南省“十四五”规划,相关做法被中央改革办转发。2022年,我们又探索推进“林长+检察长”制,经过与省林长办、相关省直林长制成员单位多次座谈沟通,联合印发了《河南省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制工作方案》。目前,全省18个市级检察院全部与市林长办建立了“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159个县级检察院与县林长办建立了“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今年,我们将在全省检察机关持续部署开展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涉林自然保护地专项监督活动,力争办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林业资源保护典型案例,以扎实办案成效彰显“林长+检察长”制价值。

  主持人:下一步,检察公益诉讼部门在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方面有哪些考虑?

  罗瑞:虽然我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深知,这项工作点多面广、专业性强,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重点从四个方面更好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公益保护工作。一是聚焦突出问题办案。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坚持治理与发展并重,通过办理党委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硬骨头”案件,积极破解公益保护“老大难”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深化协作配合。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水利、林业、应急管理、黄委会等单位的协作配合,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河长+检察长”制、“林长+检察长”制落实落地、常态长效。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形成更有力有效的工作合力。三是注重社会治理。积极做好公益诉讼“后半篇文章”,结合检察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中的问题,精准向党委、人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建议,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四是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同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及相关行政机关骨干人才交流机制,通过同堂培训、联合调研、聘任专家专业人员担任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等,在学习实践中不断提升检察队伍能力水平。

  主持人:好的,感谢罗主任做客我们的演播室,感谢收看,我们下期再见!

  策划/审核:刘立新李达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融媒体工作室


编辑: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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