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

豫论场丨“学生与醉汉冲突被刑拘”,真相不要让人等太久

2024-04-16河南日报客户端

  □赵志疆

  今年春节期间,关于正当防卫的电影《第二十条》热播,因其直指公众朴素的诘问:“如果一个人因见义勇为造成伤害,要面临惩罚,那谁还敢做好人?”

  近日,山东济南“学生与醉汉冲突被刑拘”一事持续引发关注,其中关键就在于一个问题:涉事男生的行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中的正当防卫?

  3月31日晚,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内发生一起校外人员与学生间的冲突事件。据多名知情人透露,3名醉酒男子假装外卖小哥戏弄一名女生,3名男生发现后进行制止。此后3名醉酒男子闯入学校,一名醉酒男子掐了男生小超的脖子,小超挥拳反击后该醉酒男子倒地。此后,当地警方赶往现场处置。

  三名醉酒男子戏弄女生在先,强闯校园在后,按照普通人的理解,三人的行为往小了说属于无事生非,往大了说涉嫌寻衅滋事。然而,因为醉酒男子的伤势,事情似乎也改变了性质——跟男生小超发生肢体冲突的醉酒男子,后续被医院诊断为脑疝并做了开颅手术,小超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先是被警方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

  故意伤害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但从目前媒体披露的内容来看,肢体冲突因醉酒男子先动手而起,男生小超挥拳反击既是一种本能,也是紧急避险的情势所趋。这也正是网友对此愤愤不平的原因所在——如果只看“伤情”不看“案情”,见义勇为岂不成了投鼠忌器的“技术活”?

  按照法律规定,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这个“度”既包括时间,也包括防止手段:只要是发生在制止不法侵害的过程中,都属于正当防卫;只有超出这个时间范围,才可能构成防卫过当。具体到此次事件,醉酒男子的受伤情况,显然不应该成为判断小超罪与非罪的唯一条件。

  今年2月,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周惠永在谈到电影《第二十条》时表示,“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涉及见义勇为的案件总是格外引人关注,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这种定性不仅关乎个人的一生,同时也关乎公众对朴素正义的呼唤,以及对司法正义的理解。

  据央视新闻报道,济南市公安局已提级办理此案,并邀请济南市检察机关同步介入案件给予指导监督。济南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调查情况将适时公布,同时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希望当地警方能尽快查明真相,用事实驱散传闻,司法机关以客观公正的裁决厘清是与非、讲透情与法,将此案办成铁案,守护公平正义。

编辑:张龙(小)

精彩评论
加载更多
评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