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客厅|厚植法治“沃土” 育向“新”而优营商环境
大河网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你了解多少?如何在法治基础上优化营商环境?本期《委员会客厅》节目邀请到河南省政协委员、河南众盈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王历彩,请她讲述法治为何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企业稳则经济稳,企业兴则经济兴,帮扶企业就是为经济发展积蓄力量。王历彩认为,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将对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
王历彩表示,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河南应持续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精准落实惠企政策,树立诚信政务服务;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营造公平透明、预期稳定的柔性司法环境;让企业投资更加便利高效,让老百姓办事更加舒心便捷。
“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应该强化委员使命和责任担当,形成更多有价值的对策建议,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协商成果转化落实。”王历彩说,同时,要凝聚人心形成工作合力,营造人人支持、关心、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贡献。
访谈实录:
主持人:王委员您好,您能向我们简单介绍一下,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在含义是什么?为什么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答: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和有序退出的过程中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引导保障,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司法机关公正透明司法,确保惠企便民措施切实落地,从而稳定市场预期、激发企业活力,优化政企关系。
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的客观需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将对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
主持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王委员,那您认为,我们该如何通过完善制度供给,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
答:一是加强精准化、精细化立法。围绕保障中原科技城、中原医学科学城、中原农谷“三足鼎立”科技创新大格局,对市场急需和经营主体期盼的问题精准立法。二是强化法律法规衔接配套。加快修订或废止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不一致的法规政策文件工作,持续完善法规政策体系。三是坚持“开门立法”,提高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在立法过程中,拓宽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使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能够有序参与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建设。
主持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在于政府服务质效提升。如何通过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精准落实惠企政策、树立诚信政务服务等方面,打造务实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答:一是动态调整市场准入政策,精简市场准入流程。跟踪监测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根据监测结果动态调整准入政策;建立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容缺机制,畅通隐性壁垒问题反馈渠道。二是保障惠企政策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加大惠企政策宣传落地力度,增强企业对惠企政策的参与度和体验感。三是持续优化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承诺事项工作台账,依据时间节点落实推动,确保政府遵约践诺。
主持人:王委员,您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法律工作,在您看来,司法机关应如何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营造公平透明、预期稳定的柔性司法环境?
答:一是健全“类案与关键案件检索”机制。充分发挥大数据、信息化优势,合理运用最高院、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案例,规范统一裁判尺度。二是依法规范诉讼财产保全和执行措施,避免在诉讼保全和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企业所有账户。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加强企业账户监管机制,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涉案企业可以持续经营。三是建立诚信企业“白名单”制度,加强对优质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由法院主导,建立诉讼保全“白名单”制度,把市场信誉好、依法纳税、生产经营规范的优质民营企业纳入“白名单”。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不予保全或暂缓保全,优先保全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财产。四是规范适用涉企信用惩戒措施,联合推动信用修复。检察机关通过数字赋能专项监督,督促法院和行政机关对已履行完毕、执行结案的企业和企业家,启动失信名单退出程序,及时修复信用。
主持人: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坚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坚持强化委员责任担当。”作为一名河南省政协委员,您认为应当如何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答:一是要强化委员使命和责任担当。聚焦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通过深入调研真切感知经济社会实际运行状况、民营企业急难愁盼,掌握真实丰富的第一手材料,探寻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有效破题之道;积极参与委员读书、理论学习和政治培训,更好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能力本领,转化为高水平履职尽责的工作实践,努力形成更多有价值的对策建议,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要推动协商成果转化落实。持续关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适时开展“回头看”“再监督”,通过视察、调研、座谈等方式,加强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协商成果完成情况、问题解决情况的跟踪问效,助推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对成果转化运用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改进工作,确保“协”有质量、“商”有成效。
三是要凝聚人心形成工作合力。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作用,把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做深做实,充分听取民营企业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利用自身专长和资源优势,发挥新联会等统战阵地优势,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活动,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人人支持、关心、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贡献。(祝传鹏 李彤 刘远)
编辑:赵地 审核 :赵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