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交通安全日丨世界那么大,带上安全再出发!
“车上多坐一个小孩抱着就行,肯定不算超员。”“咱们电动车走小路避开交警,不戴头盔也没人知道。”“回个微信而已,我都10年车龄了!”……这些脱口而出的笃定出行“安全保障”真的能保障安全吗?
每一个人都是交通参与者,哪些不经意的行为会影响我们的出行安全呢?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世界那么大,带上安全再出发吧!
摇摆的疲劳驾驶“驶”不得
开车时有一种“可怕”的情况:车还在继续行驶着,驾驶人的大脑却处于“待机状态”,双眼处于“关机模式”。
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案例中,驾驶人张某急于送货,从凌晨3时许出发连续驾驶了8小时左右,其间仅有一次四五分钟的停车记录。交警在收费站执勤时,系统预警显示出这辆重型厢式货车存在疲劳驾驶嫌疑,还劝说他,“不要仗着年轻就在超负荷的状态下开车”。
安全提示:驾驶人疲劳时,会出现视线模糊、精力不集中等现象。在开车出行前,应保证充分睡眠,确保精力体力充沛,不可抱有“困了再休息”的想法,乘车人发现驾驶员疲劳时,也要及时提醒并督促其休息。
电动车“疯狂驾驶员”没有电影里的“安全魔法”
“我来了,我又走了”,这样的电动车“神走位”,真的有大神级别的驾驶水平吗?
电动车出行方便,很多人选择它作为交通工具。但是,部分驾驶人无视交通法规,在路上“任性”骑行,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安全提示:驾驶电动车的安全注意事项,要从“头”讲起。要戴好头盔,拒绝骑车玩手机,拒绝逆向行驶,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不超过十二周岁的儿童,六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乘坐在固定座椅内。
驾驶舱不是时尚秀场
在电商平台搜索“开车专用拖鞋”发现,有多种不同品牌的拖鞋,每双售价从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多款商品链接已有上千人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其中包括穿拖鞋开车。
安全提示:当鞋与脚固定不牢时,在紧急情况下脚会从拖鞋里滑落导致刹车踩不实,出现安全隐患。不妨在车里常备一双舒适的平底鞋,让它为我们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高速公路上掉落的“囧途”
铁片、石块、纸箱……高速“抛撒滴漏”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不仅危险,还可能“触法”。
由于高速公路路段相对封闭,车流量大,车辆行驶速度快,这些行为容易导致车辆追尾、撞护栏,甚至翻车的严重后果,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提示:开车运载货物,一定要确保货物捆扎牢固。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货物掉落,要及时选择报警。也要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间距,便于观察路面是否有障碍物。
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离不开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共同努力。最幸福的奔赴,便是与“平安”同行!(王怡潇董蕾/文案、制图)
编辑:范弘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