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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式”生活・315特辑丨直播买货需警惕 别被“家人们”给骗了

2025-03-14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近年来,直播带货风靡全网,成为消费者购物的热门选择。然而,在“流量狂欢”的背后,虚假宣传、销售假货、诱导诈骗等乱象频发,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大河网记者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例,为广大消费者敲响警钟,普及维权知识,助力识破陷阱、守护好“钱袋子”。

依法维权,让“直播带货”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直播间里的“坑”有多深?

  ◇“四姐妹”售假案

  陈某四姐妹,容貌姣好,身材亮丽,联袂出镜,很快成为一方网红,有了流量,姐妹四人也嗅到直播带货的“商机”,但美丽的四姐妹却动起了歪心思。

  姐妹四人分工明确:大姐负责从不明渠道低价购入假冒品牌箱包;二姐掌管财务,通过记账软件记录每一笔资金流水;三姐和四妹则轮番上阵担任主播,在直播间以“专柜正品”“特价秒杀”为噱头吸引消费者。

  为掩人耳目,直播中刻意模糊品牌名称,仅以暗示性话术推销商品,并以正品价格的1/10至1/5低价出售。

  至案发,四姐妹累计销售假冒箱包金额达66万余元,非法获利23万余元。然而,天网恢恢,消费者的举报让这一售假链条浮出水面。公安机关突击查处其窝点,现场查获未售假包200余件,并扣押手机、电脑、账本等关键证据。

  “这些案件暴露出直播带货中‘假货泛滥’‘虚假承诺’‘暗改链接’等典型套路,商家利用消费者贪便宜、轻信‘稀缺性’的心理实施犯罪,最终难逃法律严惩。”郑州市检察院宣传处周检告诉记者。

  ◇“全网最低价”诈骗案

  走进方某的直播间,映入眼帘的是堆砌如山的假现金,设计精美的伪造苹果手机包装盒,还有通过高超P图技术炮制出的虚假存款、转账截图,无一不在营造一种“实力雄厚,不差钱”的假象,只为骗取观众的信任。

  “限时返现,手快有手慢无”“全网最低,错过血亏” 等极具煽动性的话术,像一双双无形的手,刺激着观众的神经,诱导他们冲动消费。“刷礼物就能免费拿手机”“高额返利,躺着赚钱” 等虚假福利承诺,更是让无数人深陷其中,可这些承诺从未兑现过。

  主播方某伪造现金、假手机等道具,用“刷礼物返现”“限时秒杀”等话术诱导观众消费,骗取高额资金。其行为被认定为诈骗罪,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类诈骗,本质上就是‘电子化杀猪盘’。” 检察官张丽君一针见血地指出,“主播先用情感共鸣拉近与观众的距离,建立信任,再用虚假利益诱惑,让观众冲动消费,最后卷款消失,留下受害者独自承受损失。”

  ◇“慈善黄金”骗局

  “家人们!半价黄金限量3单!只有3单!手慢无啊!”某平台直播间里,主播陈某涨红了脸,举着金灿灿的“黄金”吊坠卖力吆喝。屏幕上弹幕飞滚,粉丝们疯狂点击购物车,仿佛慢一秒就会错过“泼天的富贵”。可谁能想到,这场打着“慈善扶贫”旗号的直播,竟是一场精心编排的诈骗剧本——抢到“半价黄金”的粉丝们,收到的竟是一卷粗制滥造的假字画!

  主播陈某在某平台直播间自诩“网络慈善家”,声称低价卖黄金是为“回馈粉丝、助力扶贫”。陈某精准拿捏消费者心理,以每次仅限3单、倒计时读秒、直播间刷屏“已抢光”等方式,营造“稀缺效应”,制造抢购的紧张氛围。当购物链接挂出后,直播间粉丝争分夺秒抢购下单,却没注意到在他们点击下单时,商品链接的属性已悄然修改,由“足金999饰品”变成了“工艺收藏品”。

  经查,2024年初,卢某(另案处理)等人成立了一家网络科技公司,主营业务就是直播带货。运行了几个月、没赚到钱之后,他们动了“歪脑筋”,于2024年5月初开始打着“慈善扶贫”的旗号直播,以半价售卖黄金饰品等贵重物品为噱头,而实际却发给客户假字画。

  用这种方式,不到一个月时间,诈骗50多名被害人30余万元。2024年5月底,从事售后“挽单”服务的任某某等12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6月29日,金水区检察院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直播带货“避坑指南”:识破陷阱,依法维权

  ◇警惕三大常见陷阱

  真假混卖:以“专柜正品”“特价秒杀”吸引下单,实际销售假冒商品(如假包、假黄金)。

  虚假宣传:伪造道具、P图造假,虚构“全网最低价”“限量赠品”诱导冲动消费。

  话术诈骗:通过情感绑架(如“家人们帮忙”)、虚假承诺(如“刷礼物返现”)骗取钱财。

  ◇留存证据“三步法”

  即时录屏:全程录制直播内容,保存主播承诺、商品详情等原始信息。

  精准截图:截取订单页面、支付凭证、商品参数等关键信息。

  及时投诉:向平台举报并保留沟通记录,通过12315或检察机关绿色通道维权。

  ◇理性消费“两不原则”

  不贪小利:远离“远低于市场价”“天降馅饼”等诱惑,警惕饥饿营销。

  不轻信话术:对“内部渠道”“稳赚不赔”等宣传保持怀疑,拒绝脱离平台交易。

  法律亮剑:违法必究,维权有路

  ◇ 刑事责任:销售假货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构成诈骗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平台责任:直播平台需加强审核,建立“主播承诺备案库”,监测异常低价和规避关键词行为。

  ◇消费者权利:遇欺诈可要求“退一赔三”,若涉刑案可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追回损失。

  检察官提示:“直播经济”的健康发展需法治护航。从业者应严守法律底线,消费者需提高警惕,平台须压实主体责任,共同构建“放心购”环境。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每一声“家人们”的呼唤背后,都有可能是精心设计的陷阱。擦亮双眼,理性消费,留存证据,依法维权,让“直播带货”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真正成为便利生活的新引擎。

编辑:郭同欢  审核 :娄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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