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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解丨扫码举报、查实即奖!河南修订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

2025-06-11大河网

大河网讯 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实施社会监督、发挥群防群治作用的重要举措。近日,《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修订印发。新修订的《办法》做了哪些调整?如何激发群众举报积极性?6月10日,大河网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统进统出”打造便捷举报方式

举报奖金直达快享

据了解,河南省应急管理厅于2019年起联合省财政厅陆续出台、修订了多版《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明确全省统一设置“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传真、信函、来人等方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最高奖30万元。

“一个时期以来,我省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协同性不完全一致,监督合力发挥不够充分。对此我们在开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和‘河南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的同时,同步修订完善《办法》,对举报事项实行‘统进统出’,打造‘一码一清单’和‘码上举报’的便捷举报方式。”省安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与之前的修订版相比,本次《办法》的修订一是实现省级平台统一接收各类举报事项;二是增加了“初核”程序,初核属实且符合奖励标准的,省应急管理厅立即启动奖励程序,通过制度设计来缩短奖金兑付时限;三是适当提高举报奖励标准,其中,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本单位内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奖励金额在相应标准的基础上由上浮10%提高到上浮15%,最低上浮1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四是省财政统筹安排奖励资金,采取先行预拨的形式,确保举报奖金直达快享。

7个领域、148种举报情形

重点关注有严重危害的安全隐患 

据了解,此次修订的《办法》由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同印发,详细列明了危化、非煤矿山、工贸、交通、特种设备、住房建设、消防等7个领域、148种举报情形。

“明确举报情形,一方面方便群众举报,提高群众发现和识别安全隐患的能力。另一方面鼓励大家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等严重危害的安全隐患情形重点关注、积极举报,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该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的主要考量是畅通举报渠道,为群众打造便捷可视化的举报途径,让群众更加主动参与安全生产监督。

60日内完成核查处理工作

举报奖励全程可视化

《办法》明确,省应急管理厅通过“河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统一管理各类举报事项,在接收举报事项后,按照监管职责分转至同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或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核查处理。负责核查处理的部门应当首先对举报事项进行初步核查,明确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再根据初步核查情况进行详细核查处理。核查处理工作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核查处理时间。

“《办法》修订后,各有关部门统一平台、统一标准、步调一致,合力发挥将更加充分。”省安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群众通过“扫一扫”,即可快速获取常见的举报情形清单并实时跟踪所举报事项的核查、奖励进度,实现举报奖励全程可视化,大大增强了群众参与感知度,激发群众举报积极性,有效提升举报监督的质效。

查实即奖、应奖尽奖

鼓励一线员工举报企业内部隐患

“今年我们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的安全生产月主题深度融合,通过各类新媒体矩阵开展高密度线上宣传的同时,组织宣传海报进社区、滚动字幕上地铁、举报公示牌进车间,常态化持续进行线下政策宣贯。”据该负责人介绍,5月3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邀请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省消防总队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具体安排,并对全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贯彻实施的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为鼓励一线员工举报企业内部隐患,营造出浓厚的社会监督、群众共治的良好氛围,今年河南省安委办将结合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隐患辨识科普、消除隐患演练、安全隐患曝光、安全隐患举报五项行动,与此同时,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围绕“豫安同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安全宣传、查找隐患、应急科普和志愿服务活动,提高企业职工、社会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隐患排查能力。

“希望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有力提升政策文件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从制度设计层面为‘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提供坚实保障,致力打造‘查实即奖、应奖尽奖、可感度高、可及性强’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充分发挥群众举报在消除隐患、遏制事故、社会共治中的作用。”该负责人说道。

闭环管理、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信息

奖金直接发放至举报人银行账户

《办法》提出,举报人应当提供有效的证据线索,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负责举报接收、转办、受理、核查、奖励发放等事项的工作人员要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信息,符合《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情形》的,最低奖励1000元;举报事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最低奖励3000元。具体奖励金额原则上参照行政处罚的15%计算,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社会宣传,联合财政、住建、交通、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强化各项工作举措,实现举报接收、转办、受理、核查、奖励等闭环管理,实行快查快奖,积极落实资金保障,奖金直接发放至举报人银行账户,缩短奖励兑付周期,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构筑强大的安全生产人民防线。”省安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做好举报数据的统计分析“参谋部”作用,综合研判安全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找典型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倒逼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孟媛)

编辑:祝萍  审核 :范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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