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无言 守护有力
五龙口古代水利设施。
开封州桥遗址考古发掘现场。本报记者 聂冬晗 摄
洛阳市检察机关委托洛阳博物馆专家就涉案文物出具专家意见。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走访调查州桥遗址。
海兽葡萄镜。
□本报记者 祁思元
暑期来临,河南文旅强势出圈。在河洛大地寻访大唐文明足迹,在千年古渠感受隔山取水智慧,在汴京古城体验北宋市井繁华……中原大地上,厚重的历史文化释放着独特魅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强调,着力推动文化繁荣兴盛。没有坚实的保护根基,文化繁荣兴盛就无从谈起。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增设了检察公益诉讼条款,既为检察机关履职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同时也赋予检察机关在文物保护方面更重的责任。
在考古大省、文物大省、文化大省河南,检察公益诉讼如何更好发挥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作用?如何以法治之力守护中华文脉,让文物守得住、活起来?连日来,记者采访多地检察机关,探寻文化绵延背后的公益诉讼力量。
惩治
公益诉讼守护千年古镜
在洛阳博物馆,国家一级文物唐代海兽葡萄镜,正静静地躺在库房内,等待着文物专家修复。
“我院在办理一起文物倒卖案的过程中,发现了这条案件线索。”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拓介绍,被告人李某某为提高海兽葡萄镜的出售价格,让无文物修复资质且不具备青铜文物除锈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的被告人张某对其进行除锈等非法处理。
“海兽葡萄镜是唐代最具有代表性的铜镜种类之一,它以高浮雕海兽、葡萄纹为主题纹饰,间饰鸟雀、蜂蝶、花草等图案,是我国古代铜镜制作的一个高峰。涉案海兽葡萄镜具有深厚的文化、艺术价值,属于不可再生的社会公共文化遗产,具有明显的公益属性。”提起千年古镜的遭遇,洛阳博物馆文物修复专家陈金龙痛心不已,被告人的非法除锈行为,不仅让这面流传千年的唐代铜镜失去了岁月的痕迹,其历史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也被损害。
“对在倒卖文物过程中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人,除追究其刑事责任外,还应追究其破坏文物的民事责任。然而,由于文物损害的价值难以认定,无法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我们的诉讼请求也难以明确。”张拓说,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保护的对象大多是不可移动文物,我省也没有针对可移动文物保护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可以参考借鉴。
如何解决这一难题?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向市文物局、市文物交流中心、洛阳博物馆等单位咨询,并邀请文物专家进行专题研讨。经专家评估,李某某、张某的非法行为,不仅损害了海兽葡萄镜本体,还损毁了文物本体上的历史、文化、科学信息。目前,只能利用现有技术手段清除文物表面有害物质,控制文物保存环境,使文物能够更久保存,相关修复费用预算为2.95万元。
“诉讼请求明确后,我们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李某某、张某被判决承担文物修复保护费用,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以公益诉讼之力惩治文物破坏者,此案成为河南省首例针对可移动文物保护提起的单独民事公益诉讼案例,不仅为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借鉴,更向社会阐释了‘文物属于全民’的公益属性。”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封勇介绍。
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该院深入调研,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文物局共同制定《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围绕文物交易,聚焦追捕追诉追缴,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情报会商、协同办案机制,加强对文物犯罪黑灰产业链“全要素”打击;联合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以案释法等活动,为千年古都文化瑰宝筑牢安全屏障。
保护
助力古水利设施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
7月7日,济源市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齐波再次来到沁河岸边,查看五龙口古代水利设施的保护情况。看到沿河安装的全天候监控设备,可以实时监测文物状态及周边环境,他不禁回忆起之前的场景。
“我在登山时发现该遗址存在着露天碑刻字迹模糊、取水口被淤泥掩埋等问题。”齐波说,随即他向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线索,希望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对其进行保护。
五龙口古代水利设施始建于秦代,距今已有2200多年历史。它开了“隔山取水”之先河,是我国最早利用水流弯道原理修建的水利工程之一,与郑国渠、都江堰同期建设,又被誉为“北国都江堰”。2013年,该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仅是中华农耕文明和水利智慧的活态见证,更因其持续发挥的灌溉功能,成为文化遗产保护与民生保障融合的典范。
“我们在实地调查中发现,由于年代久远、历次水旱灾害破坏、管理保护不到位等原因,该遗址5个古取水口中,3个已完全废弃;露天存放的九通碑刻风化严重,文字难以辨认。”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田宁说。
针对该案存在的文物保护等问题,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的指导下,济源市人民检察院依托沿黄河—济水文化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济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五龙口镇政府等单位梳理形成常态化人防名单,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日常巡查与维护;督促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成立技防工作推进专班,争取到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00万余元,增设全天候监控设备。在开展文物保护专项检查的同时,该院还建议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成立数字化维护专班,利用高精度数字化三维扫描技术,留存碑刻原始数据,为后续修复提供科学依据;整合碑刻文字、水利工程结构等数据,构建数字化档案库,用法治和科技双轮驱动,让千年古渠焕发新生。
谈起五龙口古代水利设施的保护工作,齐波说:“检察机关会定期将案件进展情况反馈给我,听说在省检察院的推动下,目前已成立由省水利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等部门参与的申报工作专班,协调推动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申报工作。”
“该遗址承载着中华农耕文明的精髓,若申报成功,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和利用,极大提升河南文化的软实力,让这一珍贵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对于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磊充满期待。
聚力
府检联动激活州桥遗址新韵
“开封城,城摞城,地下埋有几座城。”这句在开封流传甚广的民谣,映射出这座八朝古都的千年兴衰。
“站在州桥之上,透过遗址的一砖一石,今人仍可想见《东京梦华录》里描写的‘雕车竞驻于天街,宝马争驰于御路’的都会风貌。”7月6日,在开封州桥及附近汴河遗址参加考古研学活动的学生们,见到“一河览古今,一桥望千年”的奇观后,纷纷感慨。
州桥及附近汴河遗址位于开封市鼓楼区。州桥是北宋东京城御街与大运河(汴河段)交叉点上的标志性建筑,始建于唐代,明末被黄河泛滥后形成的泥沙淤埋。自2018年起,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与开封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联合进行州桥及附近汴河遗址的发掘,成功入选2022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为守护好古城文化根脉,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全力构建“文旅行政+检察”协作保护新格局,助力古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发展。
“去年,我们在州桥遗址设立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联络点。在信息共享上,与文旅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建立古城保护协作机制,实现文物文化遗产、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相关信息实时共享;在办案联动上,与文旅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执法情况和公益诉讼交流会商和研判机制,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走深走实。”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邹善卿说,依托联络点,该院发现州桥遗址二号探方内出现渗水点,文物安全存在隐患。开封两级检察机关一体履职,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各自监管职责,共同推动考古遗址保护工作。该案入选“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公益护航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府检联动激活遗址新韵。州桥及附近汴河遗址坚持“边发掘、边保护、边展示、边利用”原则,积极开展考古研学等活动,开设了盲盒探挖、瓷器修复、古币传拓等课程。如今,州桥及附近汴河遗址已成为开封旅游研学的热门打卡地。
“2024年4月,我们与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同启动‘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公益护航专项行动,全省检察机关积极与文旅部门加强协作,聚焦文化市场净化、旅游市场规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三个方面,凝聚文化保护和旅游发展合力,形成具有河南特色的‘文旅行政+检察’法治护航模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6月,共办理相关案件499件,发出检察建议366件,13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
从千年古镜瑰丽精美的纹饰间、从千年古渠潺潺流水的回响中、从州桥遗址游人如织的繁华里,我们看到,在河南这片盛满文化底蕴的厚土上,检察机关正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推动各方联动履职、协同共治,以法治力量守护中华文脉,绵延赓续、源远流长……
本版图片除署名外均为受访者供图
短评
协同发力共织保护网
□祁思元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河南文化传承发展更加坚强有力,离不开法治力量的守护。
检察公益诉讼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通过法律手段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对违法行为提起诉讼,助力流失文物回归、受损遗迹修复等,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近期印发的《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试行)》,对当前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作出针对性回应,提炼整理了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探索出来的办案规律和有益经验,明确规范文物保护领域立案标准与起诉条件等内容,有助于引导各地检察机关厘清案件事实和明确办案类型,有效解决实务中的种种难题,切实提升办案质效,推动文物保护法得到有力贯彻落实。
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是极其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不仅牵涉各种类型的利益,还关联多种主体的复杂关系,非检察机关一家之力可成。只有在监督中支持,在协作中共赢,才能撬动各方力量共织保护网。今年6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与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文物局共同研究出台《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就检察机关与文物行政部门在检察公益诉讼中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构建全方位、规范化“文物行政+检察”协作保护格局。
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不仅需要相关部门持续努力,也需要每个公民增强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如,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文物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可通过“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12309检察服务平台等途径向检察机关或相关行政机关提供线索,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守护人类文明瑰宝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法治的守护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定能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绚烂的光彩。这份守护,既是向历史负责的担当,更是对文明传承的承诺。
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