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拟为粮食安全立法“划重点” 多举措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会议现场
大河网讯(记者 王紫仪)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快构建符合河南省情的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推进我省粮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7月28日,《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一审。
护耕地红线更实
针对耕地保护关切,《条例(草案)》拟在第九条、第十二条新增“硬核”内容,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加强耕地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的相关内容,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为保障粮食生产奠定基础。
添种粮动力更足
为让农民种粮更有奔头,《条例(草案)》第九条拟新增补偿激励条款: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以更好地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和种粮积极性。
建高标准农田更稳
建设目标更科学:将原“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表述,调整为“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
责任更清晰:第十条拟新增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权责一致、责能一致原则,在乡镇履职事项清单中,明确高标准农田运营管护方面的履职事项”的内容,进一步压实基层责任,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
保粮农收益更牢
《条例(草案)》拟新增内容作为第三十条,发挥政策托底作用:“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省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实行临时收储。有关费用可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风险基金不足部分列入财政预算解决”,以保障种粮农民利益。
降加工成本更省
推动产业轻装上阵: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拟修改为“推动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删去原“农业服务业中”的限定,直接聚焦粮食初加工本质,为粮食产业发展注入强心剂。
编辑:何心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