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解丨34项处罚权下放至乡镇街道!河南最新发文
大河网讯 电动车进楼充电、非法占用农村土地建住宅、消防通道停车阻碍救援……这些基层群众身边的“老大难”问题,将得到更高效、快速、妥善地处理。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同步公布《河南省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指导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河南将更加科学、规范、精准的向乡镇(街道)赋予行政处罚权,打通民生治理 “最后一公里”,推动群众身边的问题从 “难处理” 转向 “快解决”。
乡镇作为基层的行政单位,承担着大量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责,以前面临着“权责倒挂”的尴尬。河南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河南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乡镇(街道)执法能力,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
通过“一体执法+治理联动”,兰考县以高效能治理助推高质量发展。兰考当地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体统筹实施所有下放到乡镇的执法权限,设置城市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消防环保4个中队,实施统一调度、联合执法,构建“上路执法一辆车、处理问题一班人、出了问题找一家”的大综合执法体系。
为了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兰考制定完善执法队员管理规范,严格落实“十严禁”“十不准”,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
兰考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演示“刷脸办”服务流程。
行政处罚权下放后,部分乡镇目前还面临着“接不好、管不好”的挑战。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我省乡镇(街道)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还不够健全,需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权下放的程序、明确下放的范围、加强组织实施。
此次发布的《指导目录》,涵盖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消防救援等多个领域,共34项具体事项。其中,交通运输领域聚焦乡道、村道保护,如擅自占用挖掘公路、损坏附属设施等处罚;水利领域涉及农村供水、小型水库管理;农业农村领域包含非法占地建房、露天焚烧秸秆等;消防救援领域则覆盖消防设施维护、疏散通道占用等常见隐患治理。
在动态调整机制方面,《指导目录》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各地各部门可向省司法厅提出调整建议,由其结合执法需求、承接能力、法规变动等因素统筹后报省政府批准。各地也可定期评估承接清单落实情况,在目录范围内按程序自主调整,确保赋权与基层实际需求精准匹配。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通知》的印发,可进一步推动基层高效能治理,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处罚权赋予乡镇(街道),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刘瑞朝 张家祺)
编辑:何心悦 审核 :郭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