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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拟修订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严打“挂靠”“转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2025-11-11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近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布《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下称草案),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草案围绕建筑市场准入、发包承包、合同履行、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作出全面规范,旨在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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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绿色低碳

草案明确了适用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及相关装修、拆除、修缮等活动中的发包、承包、中介服务及合同履行等行为,确立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绿色低碳的市场活动原则,以及统一开放、智能高效的管理原则。

禁止拆分项目规避许可

在市场准入与建设许可方面,草案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执业资格,严禁资质证书非法转让或使用。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须申领施工许可证,禁止拆分项目规避许可。同时,推行建设项目统一代码制度,实现全生命周期唯一标识管理,并要求优化审批流程,依托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提升数字化审批效能。

禁止将工程支解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

发包承包环节强化合规约束,明确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禁止将工程支解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主体结构施工须由承包单位自行完成。联合体承包须签订协议并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禁止性行为被逐一列明,严防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规操作。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工程服务与合同履行方面,草案规定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不得同时接受同一项目招标人和投标人或多个投标人委托。建设单位需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以保函(保险)替代现金担保。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政府投资项目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进度款支付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竣工结算核实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此外,推行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严禁伪造考勤数据,用工台账需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结清后至少三年。

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二年

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建设单位承担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竣工工程需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二年。施工单位应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发生安全事故需及时报告。

推行涉企涉人证照电子化

监督管理方面,草案提出构建数字化监管体系,实现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数据联通,推行涉企涉人证照电子化。尤为引人注目的是,草案要求总承包单位对建筑用工实行实名制管理,所有人员信息必须在平台登记,未经登记不得进入现场。同时,严禁使用照片、指纹膜等手段进行虚假考勤,确保实名制管理落到实处,为解决欠薪问题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此外,草案还鼓励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进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支持智能建造和装配式建筑发展,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参照设区的市执行本条例,农民自建两层以下住宅、抢险救灾等临时性房屋建筑等不适用本条例。

目前,该修订草案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相关意见建议将为条例的完善和正式实施提供重要参考。

编辑:申久燕  审核 :范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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