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带病运行”!河南就政务信息系统开发公开征求意见
大河网讯 为给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加上一把“安全锁”,规范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控工作,11月27日,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起草了《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开发安全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确立全生命周期“五同步”原则 严禁“带病运行”
《征求意见稿》提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政务信息系统”)开发时,应当将安全工作贯穿于系统开发全生命周期,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坚持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原则,制定相应安全防护措施,严禁未经安全检测、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政务信息系统“带病运行”。涉及工作秘密的政务信息系统开发应当符合相关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细化各方安全责任 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
依据“谁建设谁负责、谁参与谁负责”的原则,《征求意见稿》清晰界定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建单位的安全责任。其中,建设单位承担政务信息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需统筹政务信息系统开发安全监管工作。对分开采购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等建设内容的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确保各承建单位之间的开发安全责任、工作流程、技术规范等衔接顺畅。
强化密码应用与密钥管理 合规性要求前置
密码安全被提升至新高度。《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设单位要制定商用密码应用方案并进行安全性评估,评估未通过不得作为商用密码保障系统的建设依据。未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的,应当进行改造,改造期间不得上线运行。
设计单位则需在方案中明确密码应用安全保障体系,采用符合国家密码管理要求的商用密码算法、产品和服务,设计密钥安全管理方案,密钥应当与业务数据分离存储,明确密钥定期更换机制和严格的访问控制策略。
数据安全管控升级 未经批准严禁数据跨境传输
在数据安全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要求,编制核心数据、重要数据、一般数据目录,明确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和容灾备份需求。
设计单位要在安全设计方案中明确数据安全架构设计,制定数据差异化保护措施,明确不同级别数据的加密传输、加密存储及访问控制策略;要设计数据脱敏技术方案,防范因数据汇聚、关联分析引发的泄密风险;明确输入数据的过滤策略和有效性验证规则,用户输入需要进行合法性校验,文件上传功能应当限制文件类型、大小,文件下载应当进行病毒扫描;不得直接输出未经脱敏处理的敏感信息,错误提示信息应当经过安全处理,不得包含政务信息系统内部技术细节。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要求数据出境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未经安全评估和主管机关批准的,严禁数据跨境传输。
访问控制与日志管理标准具体化、精细化
身份认证与访问控制要求极为细致。《征求意见稿》要求设计单位要遵循最小权限原则,在安全设计方案中明确身份认证与访问安全管理措施,采取多因素认证的身份鉴别机制,设定口令长度不低于8位且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及特殊字符的复杂度要求,每90天强制更换。日志管理要求完整记录用户登录、权限变更、数据导出、批量查询等关键操作,包含操作时间、操作者、操作内容、源IP等关键要素,保存周期一般不少于6个月。与互联网政务应用相关的防火墙、主机等设备的运行日志,以及政务信息系统的访问日志、数据库的操作日志,留存时间不少于1年。
据了解,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26日。如有意见建议,可填写《意见反馈表》,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信函可寄至: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22号,河南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政务信息安全处),邮编450000,电子邮件可反馈至:dsjjsjaqc2022@163.com。(郭栩汝)
编辑:祝萍 审核 :赵汉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