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条例》从“条文”到“实效” 河南明确“五个强化”施工图
大河网讯(记者 申华 王怡潇)“本次《条例》修订是对2021年条例的一次系统性升级,对我省营商环境建设提出了更优标准、更实要求和更高目标。”12月26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巡视员刘琦在答记者问中介绍,省发展改革委作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将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各地各部门凝聚共识、协同发力,突出“五个强化”,推动《条例》全面落地、取得实效。

对《条例》进行通俗化、场景化阐释
强化宣传解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系统化、分层次、全覆盖的《条例》宣传工作计划,推动条例宣传与业务推进深度融合。依托政府网站、报刊、电视及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渠道,通过政策图解、问答解读、典型案例等形式,对《条例》的重点条款、制度创新和实践意义进行通俗化、场景化阐释。加强营商环境业务骨干专题培训,持续提升一线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
研究制定具体化、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
强化配套支撑。对照《条例》新规定新要求,会同省司法厅、市场监管局、商务厅等有关部门,加快开展配套政策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对与《条例》相抵触或明显滞后于改革实践的政策文件,及时组织清理或修订;对《条例》中原则性、方向性的条款,推动相关单位结合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化、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确保全省营商环境法规政策体系上下贯通、协调一致。
将《条例》明确的重点任务纳入评价监测范围
强化跟踪调度。充分发挥省营商环境评价监测机制的引领与督促作用,将其作为推动《条例》高效落实的重要抓手。会同省有关部门科学设计监测指标体系,将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政务诚信建设、企业信用修复、要素资源保障、经营主体权益保护、人文生态环境营造等《条例》明确的重点任务,纳入评价监测范围,按季度开展落实进度监测、分析研判和统筹调度,确保改革任务压茬推进、闭环管理。
推动各项规定从“条文”转化为“实效”
强化协同监督。按照《条例》规定,会同省相关部门,加快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监督、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司法保障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与经营主体反馈监督有机融合的全方位监督保障体系。持续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闭环整改等工作机制,以协同监督促落实成效提升,推动各项规定从“条文”转化为“实效”。
对落实《条例》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激励
强化激励问效。对在《条例》落实中成效突出、企业满意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激励,树立鲜明导向。健全改革创新容错机制,为敢于担当、勇于探索的干部撑腰鼓劲。对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不力、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编辑:申久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