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公布,4月1日起施行 如遇异常低温天气可提前供热或者延期停热
城市供热专项规划区域内
新建住宅配套建设的供热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
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已具备供热条件的住宅小区
申请用热户数达到总户数的百分之三十
热经营企业应当供热
集中供热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热经营企业不得擅自提高供热价格

管理办法全文,扫码继续阅读吧
编辑:陈静
城市供热专项规划区域内
新建住宅配套建设的供热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
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已具备供热条件的住宅小区
申请用热户数达到总户数的百分之三十
热经营企业应当供热
集中供热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热经营企业不得擅自提高供热价格

管理办法全文,扫码继续阅读吧
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