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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问答丨关于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这些信息请注意

2026-02-06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补贴范围、申请流程、机构管理及监管要求等全环节事项,为失能老人及其家庭减轻照护负担。该项目自2026年1月启动,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符合条件的老人可按规范流程申请。

《通知》明确,补贴对象为60周岁及以上、常住河南,且经统一评估认定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据了解,补贴覆盖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包括助餐、助浴等居家社区照料服务,以及机构长期入住、短期“喘息服务”等。资金由中央与省级按比例统筹安排,超出分配额度的补贴资金由各地财政自行承担。

如何申请补贴?又怎么发放到个人呢?

据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可由老人本人或代办人通过“民政通”线上办理,不便线上操作的可申请线下协助。2024年7月后已完成中度以上失能评估的,无需重复评估,评估结果与卫健、医保等多部门互认。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首月消费券,后续每月1日自动发放当月消费券。若老人身体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条件,需及时告知民政部门,核实后次月停发。

老人消费时通过“民政通”下单即可抵扣费用,服务机构需上传相关材料完成核销。每月核销费用经民政、财政部门审核后,3个工作日内结算给机构;评估合格的老人,可全额用消费券抵扣评估费用。

参与服务的机构需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后获得“民政通”使用权限。各地需一视同仁,不得限制不同所有制、规模的机构参与,也不得强制其采购新支付设备。

此外,为保障政策落地,《通知》要求多维度监管同步推进。资金监管严防骗补挪用,杜绝重复享受待遇;信息管理建立闭环审核机制,筑牢数据安全防线。评估监管实行抽查制度,对弄虚作假的评估机构终止资格,同时严格保护老人信息。服务监管重点核查“先涨价后抵扣”等问题,对违规机构严肃处置,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路娇)

编辑:申久燕  审核 :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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