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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再提速 河南推行“小额快救”

2026-05-29大河网

大河网讯 遭遇突发意外、重大疾病,或者申请低保还在审核中,生活却已难以为继,怎么办?

近日,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对现有临时救助制度进行全方位升级。

提速丨“小额快救”3天到位,乡镇即可拍板

“救急难”是临时救助制度的特点。《意见》明确,全面推行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救助,强化对城乡临时遇困人员的救助帮扶。

那么,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意见》详细列明了七类急难情况:如因意外事件或突发疾病,导致基本生活面临困境或暂时无力承担基本生活费用的;申请低保、特困供养审核期间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刑满释放、被拖欠工资导致现金流断裂暂时陷入困境的;因被抢劫、盗窃等导致生活物资重大损失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因抚养人突发变故无人照料急需救助的,以及其他经核实的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无论户籍在何地,只要在河南境内遭遇上述急难,均可向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直接申请。

如何实现“快”?过去,申请临时救助往往需要核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公示,流程相对较长。而“小额快救”突出“救急难”特点,不再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公示。《意见》规定,将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3天。救助资金原则上从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中列支,必要时可发放现金或实物。

标准丨明确单人单次最高救助上限,分档施策更精准

救助能给多少,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意见》立足“保基本”定位,对救助标准做了清晰规范,单人单次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当地1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各地要结合实际明确急难情形,细分困难程度,分档确定救助标准。

其他临时救助,则要规范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申请对象的家庭财产状况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财产标准。已认定为各类低收入人口的申请对象,重点核实家庭必需支出情况,其家庭经济状况可参照其12个月以内最近一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结果。根据救助对象医疗、康复、教育等必需支出金额情况分档确定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6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对于一些困难情形复杂或者救助金额已经达到上限仍不能缓解基本生活困难等特殊情况,《意见》完善了临时救助“一事一议”机制,允许通过集体会商研究确定相关救助事项。由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制定完善“一事一议”标准规范,明确适用情形、启动程序、启动层级、参与部门、流程规范、档案留存等。

时限丨办理时限再压缩,各级救助均有“倒计时”

新制度为临时救助办理设定了明确的“时间表”——

乡镇(街道)直接实施的“小额快救”:原则上不超过3天。

乡镇(街道)直接实施的其他救助: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救助: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一事一议”,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

《意见》还创新性地提出加强“转介服务”。对经临时救助等政府救助后仍有特殊困难的,将通过“救急难”信息对接服务系统,转介慈善组织跟进接续开展帮扶。同时还提出,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作用,对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急难救助。积极培育、发展救助服务社会组织,鼓励各地在村(社区)成立相关社区社会组织,就近就便为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救助帮扶。

从“小额快救”3天内响应,到“一事一议”为特殊困难托底,再到打破户籍限制让救助跟着人走,《意见》的每一处制度设计都在回应同一个关切:在河南,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有人管、管到底。这张更有速度、更有温度、更加密实的临时救助网,不仅是制度的升级,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民生承诺。(路娇)

编辑:申久燕  审核 :莫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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