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黄设立9个巡回法庭,河南用法治护航“只此青绿”
大河网讯(记者 董蕾)巡回法庭开进黄河滩岸、执法脚步踏遍深山密林、生态法典宣讲走进高铁车厢……坐拥太行、伏牛、大别三大山脉,地跨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流域,河南既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首倡地,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地,在全国生态格局中肩负着重要使命。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河南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23—2025)》,同时精选发布涉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等6起典型案例,生动展现法治护航“只此青绿”的河南实践。
沿黄设立9个巡回法庭
《河南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23—2025)》显示,2023年以来,河南法院稳步推进全省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构建以黄河流域为核心覆盖全省跨行政区划的“18+1+1”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服务保障全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三年来,全省法院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31907件,审结31524件,交出了一份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生态环境司法答卷。
深耕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出台《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工作指引》,沿黄设立9个巡回法庭。2025年,黄河流域刑事、行政案件较集中管辖初期分别下降41.31%、74.13%。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淅川陶岔渠首枢纽工程。(资料图)
坚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安全底线,将南水北调沿线3家基层法院确定为集中管辖法院,推进水质保护专业化审判,全力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2025年丹江口水库水质总体优良,全域水质创历史最好水平。
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加强与公安、检察、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分批推进全省29个自然保护区、74处黄河文化一级资源、4576棵古树名木的司法保护任务,实现从个案审理到整体保护、从单点突破到全域覆盖升级,全方位守护河南生态资源安全。
从“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到“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望母归”,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智慧,早已融入中华文明的精神血脉。
如今,在司法护航绿水青山的河南实践中,这份古老的智慧正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6起典型案例引领生态法治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本次发布的6起典型案例,正是河南环境资源审判从理念到实践、从文本到行动的生动注脚。
在水资源保护领域,某水务公司拖欠南水北调计量水费案明确了事实供用水合同关系,判决水务公司支付1941.02万元水费及利息,为规范区域供用水秩序、保障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平稳运营提供了司法范例。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某塑胶公司诉某市生态环境局罚款案厘清了排污登记与排污许可的法律边界,明确排污登记备案不能替代法定排污许可,压实了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针对网络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的新型犯罪形态,王某某等五人非法狩猎案精准打击“猎捕—收购—网络销售”全链条,对非法猎捕、售卖2200余只野生鹌鹑的5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彰显了全链条惩治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的坚定立场。
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某市检察院诉某文旅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倒逼行政机关从“形式履职”向“实质履职”转变,为破解基层文物保护“重申报、轻管理”的痛点提供了司法方案。
此外,某生物科技公司等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对非法倾倒1280余吨危险废物的企业及5名被告人同时判处刑罚和225.82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切实贯彻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李某某等五人非法采矿案落实“刑事打击+生态修复”一体推进,判决被告人支付191.13万元生态环境修复费,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从黄河之滨到南水北调中线渠首,从制度构建到个案裁判,河南将绿色发展理念镌刻在中原大地之上。每一份判决,都不只是个案的了结,更是生态法治信仰的播种;每一次巡回审判,都不仅是纠纷的化解,更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远播。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开启“法典化”时代。
守护绿水青山,就是守护永续发展的根基,让法治护航“只此青绿”成为中原大地更加动人的发展底色。
编辑:陈静 审核 :王世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