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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调整!河南多地上调“低保金”

2026-07-01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刘瑞朝)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正式施行。同时,河南省多地正式调高城乡低保标准。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

河南省民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各地民政部门应在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等有关统计数据公布后,启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会同财政部门进行测算,需要调整的,原则上应当在当年6月底前调整完毕。

根据盘点,包括郑州、洛阳、安阳等多地在内的河南省多个地市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已联合已经发布通知,对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进行了调整提高。

新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救助资金按月发放,且在每月10日前足额到账。根据要求,补助资金要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直接发到个人账户,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则拨付到供养机构。

各级财政将优先保障救助资金,加强监管力度,确保补助资金不迟发、不漏发。

AI生成图片。

【郑州】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58元,由目前的每人每月84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99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执行,同步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49元。

【洛阳】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2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81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16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86元。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07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46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671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62元。

【安阳】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不低于692元、519元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750元、589元,财政补助水平由月人均不低于346元、259元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375元、295元。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

【信阳】

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92元提高至75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28元提高至598元。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不低于低保保障标准1.3倍执行。

【商丘】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736元、568元。

财政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368元、284元。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按不低于月957元、739元,确保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

【许昌】

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758元,月人均财政补助不低于379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626元,月人均财政补助不低于313元。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986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814元,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3倍。

【三门峡】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97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5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377.5元。

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2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93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96.5元。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906.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81.5元(按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计算);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679.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70.9元(按农村低保标准的1.3倍计算)。

【新乡】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97元、52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755元、594元,财政补助水平分别由月人均不低于349元、262元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378元、297元。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不低于907元、68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982元、773元。

【周口】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747元、588元,财政补助水平相应提高,分别达到月人均不低于374元、294元。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972元、765元,确保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

编辑:陈梦伊  审核:银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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