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动低收入群众就业增收!河南下达2026年以工代赈资金1.04亿元
大河网讯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任务)投资计划。本批次安排以工代赈任务资金1042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4426万元、省财政配套6000万元,预计发放劳务报酬约4560万元,切实带动低收入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以工代赈是指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中,有针对性地安排群众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发放赈济款的一项政策。实施以工代赈,主要是为了加强低收入群体就业帮扶,鼓励引导群众通过劳动实现增收、提高技能。
本批次资金主要投向欠发达地区,重点向脱贫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产粮大县、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地区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地区倾斜。
受益对象主要面向县域内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优先吸纳带动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城镇相关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同时,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灾需救助人口参与工程建设。
建设领域涵盖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农村生活、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农牧业、乡村旅游等产业配套基础设施,易地搬迁安置区后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等。城乡融合发展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县城或乡镇联接村庄的小型道路建设、河堤沟渠治理等,县城、产业园区或乡镇圩场与周边村庄的供排水管网联通,乡镇圩场内部街道、管网改造提升,城镇休闲步道建设,城镇易地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等。
在组织实施方面,河南各地将以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强化定期调度和事中事后监管。
在群众务工组织方面,积极探索简化发包程序、依法不招标。对依法不招标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委会作为项目业主,灵活发包给县乡两级政府乡村建设公司或劳务公司、村级劳务合作社或村劳务公司、村民理事会等主体。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
在劳务报酬发放方面,严格落实相关要求,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省)资金比例达到40%以上。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项目单位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监理单位将群众务工和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
在赈济模式拓展方面,将全面借鉴以工代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形成的经验做法,复制推广“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两类综合赈济模式。
下一步,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将加强资金和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定期调度和实地指导,适时对以工代赈工程进展、资金支付、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开展核查,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推动以工代赈政策红利转化为农村群众稳就业、促增收的实际成果。(李连凡)

编辑:陈梦伊 审核:范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