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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师生关系为何问题频出?

2018-04-08北大新媒体官方微信

  武汉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的研三硕士陶崇园从宿舍楼坠下,死在了尾随而来的母亲面前。而前一段时间,西安药理学博士杨宝德的悲剧还未被忘记,陶与姐姐的聊天纪录也提到过这件事,两个多月后,他做了与杨相同的选择。

  在惯于“上学就是上班”、“导师就是老板”说法的今天,悲剧让我们一次次把目光聚焦于高校的师生关系。

  中国导师制度的由来

  中国早在1938年就正式引入了导师制,当时的教育部为了“矫正教育只重知识传授忽视德育指导”,避免师生关系的日趋商业化,特制定《中等以上学校导师制纲要》,规定导师必须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学业和身心进行全面指导。

  但实施过程中却变了味道,给广大教师和学生带来额外的行政工作和思想负担:一方面,导师必须定期记录学生的各项情况,并进行书面汇报,有监控学生之嫌疑,另一方面,学生毕业后的言行也要曾经的导师承担连带责任,令教师承担极大的政治压力。1945年,教育部正式废除导师制。

  新中国成立后的十七年里,中国高等教育伴随中苏关系的变迁,经历了解放区模式和苏联模式的相互切换。1958年中央颁发《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明确“党的教育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重回老解放区模式,要求进一步普及高等教育。

  所以50年代末期,中国大学进行了一次学校数量的扩张与学生人数的扩招。高校以教学为重心,结合课本学习和生产劳动,但在教学计划之外,不对学生规定科研任务。

  改革开放之后,导师制重新纳入中国高等教育体制,最初在博士阶段开始实行。从1993年开始,博士生导师聘任的权限下放到地方高校的博士点。博士生导师审批的行政程序不断简化,但对导师的职称、学历和科研资历要求不断提高,强化了导师资质审核,与此同时,缺乏对导师有效的监督管理和评价机制。

  很多高校教师的终极职业目标往往是成为博士生导师,因为博导资格在中国的语境下,不仅是一个工作岗位,而且一种行政头衔、职业荣誉和资质等级。

  原本的师生受授关系为何变味?

  高等教育逐年扩招,导致师生比严重不平衡,高校教师的教学和科研任务本身就重,难以抽出充足时间为学生提供服务。另一方面,指导教师的岗位津贴标准极低,难以形成激励机制。站在教师的角度,让学生参与到科研工作之中,分担科研压力,提供低廉甚至免费的学术劳动,成为了指导实际的驱动力。

  而随着高校以论文数量与课题项目为核心的工作绩效考评体系的建立,教学工作和社会服务迅速变为边缘工作,科研成果才是关键绩效指标。教师的职称评定和晋升渠道,都取决于科研成果。在这一普遍压力之下,学生自然成为导师转嫁和外包科研工作最直接、方便和廉价的人力资源。

  例如武汉理工大学多个学院教师合作撰写的《高校创新性人才的培养与评价的研究》一文中,就将本科创新性人才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在科研成果的定量考核基础之上,提及自筹科研基金、自创奖学金、让学生进入实验室、参与国家省部级课题和横向项目是培养创新性人才的成功经验。

  导师权力过大

  最近接连的新闻事件,都让导师与研究生之间极度不平等的权力关系被重视起来。

  2008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这一建议主要针对理工科专业。

  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的基础上,研究生导师不仅是学生论文的指导老师,同时也成为了科研经费和生活费的直接来源。已有研究者指出,这一制度可能会造成基础性学科与应用性学科之间、不同学术资历和研究能力的导师之间出现马太效应,研究经费和学术资源会向本就强势的学科和教师集中,强者愈强,弱者愈弱。与此同时,潜在的后果是让导师和学生的关系变成某种意义上的老板-员工的雇佣关系,学生的劳动报酬、生活费和奖学金全部仰仗导师,而这一雇佣关系又是非正式的、不被法律承认的,自然也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由于中国人情社会的特点,个人的论文发表、毕业答辩、出国推荐、工作推荐甚至未来在学术圈是否能站稳脚跟,也都取决于和导师的关系。

  学术明星不仅能够给学校带来核心期刊论文、国家课题、横向科研项目和国家级研究中心/实验室,也能依靠导师制在学术圈里培养出自己的接班人和学术派系。哪怕是出国深造,也同样要依靠既有的学术人脉,事先联系国外导师。

  传统师徒制下的话语体系

  尊师重教的儒家文化和传统师徒制的师承关系深刻影响了中国式导师责任制。部分高校教师对导师制的实践,杂糅了传统化的师徒关系、公司化的绩效考评和帮派化的话语体系,例如下跪作揖的入门仪式、自设各种奖项和荣誉、乃至入门“做家务”都变成了对学生的独特“指导方式”。

  而对学生而言,这些“指导方式”则意味着付出大量额外的、与学业无关的体力和情感劳动。导师对其学生的要求包括拎包、买饭、做家务、家教、司机、陪酒、电话人工早起服务……所有这些超出学业与科研范围、蔓延到实验室和办公室之外、在节假日仍无休止的体力与情感劳动,在现代化的人际关系中,都构成骚扰的方式。

  而在传统师徒制的话语体系中,这些劳动却都被合理化了。在“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字典里,不存在“权力的滥用”,只有“绝对的服从”。

  举报无门,缺少反馈评价机制

  当问题发生后,弱势的学生群体往往不知所措,因为没有合适的机制对导师行为进行反馈。我国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实际上的“终身制”的特点,不同于欧美国家进入退出制度相对自由,国外的导师的选择体现“宽资格审定、严监督评估”的特点,我们反而是“严资格审定、宽监督评估”,在这样的系统和制度之下,难免出现制造(直接或间接)“杨宝德和陶崇园式悲剧”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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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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