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翻捐衣箱,白天摆摊叫卖”偷卖捐衣箱衣物违法吗
□记者尚迪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一名大妈“夜翻捐衣箱,白天摆摊叫卖”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显示,10月29日晚间,一名大妈在闹市区的一处捐衣箱内挑选衣物,分多次共取出数十件衣物,放入一侧自行车筐内。大部分被选中的衣物不仅带有塑料包装,上面还挂着吊牌。视频拍摄者问:“这些衣服是捐出来的,你可以拿吗?”大妈回答:“可以,合适穿就可以拿。”
次日,大妈拿着从捐衣箱内拿出的衣物在大街售卖。标价98元的新衣服,她30元卖出。有人上前询问,她回答:“有人叫我卖的,不是我的。”
据报道,该捐衣活动的主办方已报警。
私拿捐赠衣物涉嫌盗窃
目前,很多地区都有爱心捐衣箱,人们可以把不穿的旧衣物放入箱子,由环保组织、废品回收企业或相关政府部门等活动发起人统一回收、处理后,捐赠给需要帮助的人。箱子里的衣物是他人捐赠给特定机构的,并非丢弃的无主物。非活动发起人私自拿取捐衣箱里的衣物,属于盗窃行为。
捐衣箱里的衣物通常价值不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多次、大量盗窃捐衣箱内的衣物,累计达到法定数额,可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构成犯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因此,不同地区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不同,但都在1000元至3000元内。盗窃的衣物价值达到当地立案标准的,就可能构成犯罪。
售卖捐衣箱中的衣物或受处罚
盗窃旧衣物后,将其卖出的行为也是违法的。捐衣箱内的衣物来源难以确定,且多为旧衣物,必须经过专门筛选、处理后才能再次使用。将偷来的旧衣物直接卖出,难以保证其质量和卫生状况,可能损害他人健康。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卖出的旧衣服不符合卫生标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将带吊牌的旧衣物当作新的卖出,涉嫌欺诈消费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编辑: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