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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挽救迷途孩子?郑州金水区检察院的这个工作模式获肯定

2019-02-19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基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怎样与《五年检察改革规划》迅速接轨?怎样引入专业力量,组织联合社会更多力量,达到双赢、多赢、共赢?2月19日,大河网记者走进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这里的“3+1”未检工作模式对上述问题做出了响亮的回答。

  建院以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是河南省办案量最大的基层检察院,办案量约占郑州市的18%、河南省的5%,该院未检部门年均办案量200件650人,占郑州市未检部门办案量的1/3,居全省之首。河南省唯一关押未成年犯的监狱——河南省郑州未成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未管所)正在金水辖区内。金水区检察院联手并依托未管所,创新开展“检察院、未管所”+“司法社工、社会企业、爱心组织”+“涉罪人员家属”合力共同教育改造涉罪未成年人的“3+1”未检工作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延伸实践活动。2018年以来,基本实现了对服刑人员及其家庭全覆盖,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褒奖。

  联手未管所 机制保障“正心”

  如何挽救一个迷途的孩子?最重要的工作应该是促其思想转变。在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未管所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站”中,记者看到了“3+1”教育改造活动的组织机构、任务目标、工作措施等明确规定。检察官张孟剑介绍说,金水区检察院与未管所抽调双方精英组成联合讲师团,共同出台了相关实施方案,制定了各单位分工、心理辅导的形式、程序、年度报告及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形成全面、完备的工作体系。

  机制如何?张孟剑告诉记者,“对服刑人员,检察机关与所方在联合讲师团深入讲课的同时,共同推进‘十一个一’习性矫治法,推动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即要求服刑人员每天写一篇改造日记、每天练习一篇书法、每周学唱一首爱国歌曲、每月读一本优秀图书、每一批刑期即满的罪犯学一门技术、每季度开展一次亲情帮教、每季度开展一次归正宣誓仪式、每半年举行一次成人宣誓仪式;未管所以每日一考核、每周一评议、每月一计分的方式进行精确量化考核。由值班警察每天对孩子们的学习、劳动、生活、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以A、B、C为考核等次换算成分数,以此作为减刑的主要依据。检察机关则以调阅审查原始计分考核资料、列席减刑假释评审会、逐案审查并提出检察意见的方式开展同步监督。近几年来,该所罪犯计分考核、减刑假释、临时离监和暂予监外执行等实现了零差错和零投诉。

  效果如何?管教警官石光明对记者说,大多数服刑人员改造态度明显好转,由傲慢自负向谦虚恭敬转变,由自暴自弃向自省自励转变,由向家人索钱要物向孝顺亲人转变,由无事生非向看书学习转变。罪犯的自律意识和行为规范都明显得到加强,打架、斗殴、抗拒改造等现象几乎消失不见,违规违纪率同比明显下降,最近一两个月甚至为零。2018年中秋节,两名服刑孩子在教育感召下,主动交代了余漏罪。

  金水区检察院未检部门结合正在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组织取保候审中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父母,走进未管所亲身感受,聆听联合讲师团授课。当监区的大门“砰”的一声关上时,当看到服刑孩子和父母相拥而泣时,当听到服刑孩子讲述自己的心路历程时,所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家长内心深受触动,纷纷向检察官表示要认真反思,从根本上改正自身存在的错误。

  对于广大青少年来说,未管所则是最具教育意义的生动课堂,随着“3+1”帮教模式的良好效应,许多中小学校纷纷上门邀请检察院开展法制辅导。为此,金水区检察院与未管所联合成立了“手拉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讲团”,走出大墙,来到了学校、社区。同时,分批邀请辖区1000余名中小学校的师生走进未管所接受犯罪预防教育,受到广泛欢迎。

  联手家庭 亲职教育“归心”

  每一个问题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教育缺位的家庭。

  金水区检察院在工作调查中发现,犯罪的孩子主要来自三种家庭:一是离婚家庭,二是不和睦家庭,三是留守儿童家庭。家庭问题成为导致孩子犯罪的重要原因。

  “家庭主要是给予孩子归属感。一个有归属感、有向往的孩子,才愿意真心改造。家长对孩子心理变化的干预有时比我们干警管教更有效。”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宋刚说。

  检察官们联合未管所,主动与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们建立联系,邀请他们分批参加“3+1”教育改造模式实践活动。借助社会爱心人士提供的学习平台,设立短期家长课堂,开展亲职教育,着力引导家长们从自身做起,转变教育观念,做好孩子们的表率。通过定期会见、书信来往等方式关注孩子的思想,及时疏导情绪。同时,通过一些成功改造的案例,让对孩子失去信心的家长重新关注自己的孩子,参与到“3+1”教育改造活动中来。

  刘某的孩子犯故意伤害罪,他说“孩子出事时,我感觉天都塌了。在家长课堂学习后,思前想后,我作为母亲,在教育上真是有问题。‘3+1’教育期间,我诚恳地和孩子沟通,一次次交流后终于懂了孩子。”刘某的孩子最后被判刑入狱,但母子一直互相写信,刘某不断劝诫孩子反思。在管教民警和母亲的不断关心帮助下,孩子表现优异,今年年初,还学会了平面设计,准备出狱后做设计师。看到孩子一步步走回正轨,刘某感觉自己“又活了”。

  家长课堂尤其注重对未满14周岁的涉罪未成年人家长进行亲职教育,开展临界预防。2018年下半年,初二的小花和闲散人员参与了一起抢劫,因不满14岁,小花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办案检察官张园园对小花进行了训诫谈话,并组织小花的父母参加亲职教育的家长课堂,使小花父母深刻认识到溺爱孩子的错误,带着小花找到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让小花主动承担起应负的责任。

  联手司法社工 专业帮助“明心”

  金水区检察院通过金水区民政局向社会公开招标,与金水区梓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约,成立河南省首个“未检司法社工工作站”。社工服务中心指派4名具有心理学、教育学专业资格,并掌握与未成年人沟通技能的司法社工常驻工作站,协助检察官开展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疏导、心理测评、关护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等工作,实现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帮教的深度融合。金水区检察院为此制定了10余项规章制度,保证帮教的专业化、科学化。

  15岁的小月是一起性侵案件的受害人,案发后一度自闭、抑郁,拒绝和家人交流,未检司法社工工作站成了她的第二个家。她定期到工作站接受心理健康测试和“一对一”心理介入帮扶。司法社工从关心小月生活开始,逐步和小月建立了信任关系,专业的心理阴影疏导让小月走出了困境。

  东子、大龙和小虎则是2018年9月金水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的犯罪嫌疑人,三人被依法取保候审期间,检察官与司法社工一起,为三个孩子及其家庭分别定制不同的专业教育矫正规划,三个孩子全部迷途知返、认罪悔罪,并且身体力行,成为社区志愿者的一员。大龙和东子因为帮助自闭症儿童的工作成效突出,从金水区4000多名社区志愿者中脱颖而出,被评为2018年金水区优秀社区志愿者。

  联手爱心组织 解决就业“安心”

  未成年犯改造成功后,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出所后的就业问题。在“3+1”教育改造模式中,企业是最后一个环节的保障。

  河南省郑州未管所党委书记、所长晋国营表示:“孩子们在这里服刑,最大的顾虑就是出去后能不能被社会接纳,能不能找到工作。如果他们出去后无家可回、无业可就,那么二次犯罪是必然的。这一问题的解决事关监所安全稳定,也同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金水区检察院检察长王青说:“金水区检察院联合未管所通过多方渠道与50多家社会各界爱心组织建立了常态化的共建共育机制,对未成年犯刑满释放以后的就业提供涵盖就业形势政策解析、就业信息筛选、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等切实有效的服务,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从根本上减少了未成年犯由于生活无着而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性。”

  仅2018年以来,金水区检察院联合未管所先后组织20多家企业和500多名爱心人士进入未管所,对服刑人员食堂、监舍、图书室、心理咨询室和习艺车间等改造场所实地感受,详细了解了服刑人员的学习、生活、改造情况,了解服刑人员掌握的实用技能和就业需求,为百余名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就业推介。目前,已有多名刑释人员通过“3+1”模式在刑满后即顺利就业。(线索提供:周庆华 党玉红)

编辑:郭同欢  审核 :新闻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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