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巨头入局社区团购,烧钱补贴的竞争方式引发热议
随着“社区团购”成为各路资本看好的新风口,腾讯、阿里、京东、拼多多、美团等巨头相继入局,再次拿出“补贴”这一筹码。
近日,人民日报评论针对社区团购的一段话在朋友圈引发刷屏:“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把原始创新能力提升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掌握着海量数据、先进算法的互联网巨头,理应在科技创新上有更多担当、有更多追求、有更多作为。别只惦记着几捆白菜、几斤水果的流量,科技创新的星辰大海、未来的无限可能性,其实更令人心潮澎湃。”
人民日报的评论在上周末发出后,沧州市华海顺达粮油调料有限公司、漯河市卫龙商贸有限公司等一些商品供货商发布的类似“关于禁止给社区团购平台供货公司供货通知”在网络上散布开来。(详见今日A03版)
社区团购是方便了市民,还是抢菜贩饭碗?这在网上引发热议。
网友跟帖
☆社区团购不是洪水猛兽
@啊好麻烦随便起一个:为什么这么多人觉得在中国这些互联网企业能“垄断”?滴滴垄断了吗?出租车消失了吗?淘宝都发展成这样了,商场全都倒闭了吗?外卖兴起了,餐馆都倒闭了吗?不该直接给资产扣上“补贴—套牢—垄断—提价”的帽子。
@高山榕:以互联网为入口的社区团购也是技术的进步,利用好了,能带来零售效率革命。
☆作为消费者只关心价格和品质
@哥屋恩:我就想买菜便宜点,别的不关心。
@网友隔壁老郭:前几天刚在美团优选上薅了把羊毛,几个苹果和一个柚子,一共花了两块多钱,苹果是酸的,我同学拿到的苹果都已经烂了,起码得把品质做好,再来搞营销吧,以后再也不会使用了。
@司徒云天:技术是没有感情的,市场是大家用脚投票的,当然是谁的价格低买谁的。
☆反对的是恶性竞争,担忧的是平台垄断
@知行合一:大家反对的应该不是社区团购这种模式,而是担忧之后可能会形成平台垄断。
@UKnow-Devil-King:不反对社区团购以及互联网为网购带来的便利,应该禁止和大力处罚互联网巨头利用大数据杀熟和行业垄断后的涨价!
@搞事呢:参考共享单车和打车软件,我觉得对于巨头的补贴战要进行限制,不然他们消灭了传统菜贩,掌握了上下游定价权,然后普通人面对的就是几十元的鸡翅了。
☆担忧互联网巨头挤压菜贩生存空间
@Laura:互联网巨头赚的钱那么多,不要再把卖菜农民伯伯和小商贩的饭碗给抢了。
@得力:我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有点鄙视这些社区团购平台,原因有二:一是互联网大佬们手握大资金大渠道大数据,不去进行科技创新,却一窝蜂地挤进卖菜行业,与最底层的老百姓争利。二是这些社区团购平台利用手中的大数据和大资金恶意补贴恶意竞争,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比较严重,这些平台补贴的目的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互联网巨头应该把重心放在科技发展上
@2Tin:互联网巨头们学学马斯克和贝佐斯吧,有金钱实力多搞搞实业创新或者发展前沿科技,都比抢菜贩的饭碗好太多。
@蜂窝煤:能力不断增强的同时,也要担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互联网巨头的眼光不能只放在经济利益上,还要促进社会的长远发展。
大V发言
社区团购模式并没有错
@光远看经济:社区团购这种模式很好!没有错。社区团购提高了效率,方便了居民,给传统零售模式施加竞争压力,让社区生活更加美好,何错之有?错的是,你不能为了推行这种模式搞恶性竞争:在长沙,美团在很多社区推出了蔬菜只要一分钱或一毛钱的活动;在武汉,阿里的盒马打出了鸡蛋只要5.99元/20个的售价;在南昌,拼多多推出了一元一包的粉丝;在南宁,滴滴橙心优选上的鸡翅只要4.9元/斤……这是严重的恶性竞争。传统菜贩的确有短板,但你要合法竞争,而不是这样!问题的要害仍然在于合法,而不在于要不要做社区团购!我坚决支持社区团购这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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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成本销售,可能被认定为垄断
11月10日,为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促进线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其中对“低于成本销售”行为做出了详细的介绍: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可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分析是否构成低于成本销售,一般重点考虑平台经营者是否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排挤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平台经营者,以及是否在将其他平台经营者排挤出市场后,将价格提高并不当获利等情况。
在计算成本时,一般需要综合考虑平台涉及多边市场中各相关市场之间的成本关联情况。
平台经营者低于成本销售可能具有以下正当理由:在合理期限内为发展平台内其他业务,在合理期限内为促进新商品进入市场,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
编辑: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