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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辆车付了三次款 老人购车误“刷脸”,幸有民警追回

2021-03-15顶端新闻.大河报

  顶端新闻.大河报 记者 郑松波 实习生 陈尊孝

  刷脸支付不需要输入密码, 不需要携带任何识别装置,几秒中之内就能快速完成支付,刷脸支付方式也是老年人常用的支付方式。它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会伴随着纠纷和风险。

  3月8日上午9时,一名老太太神色慌张地来到开封市禹王台区繁塔派出所,气喘吁吁地向副所长霍光辉诉说着她的“遭遇”:她姓王,昨天在开封市禹王路开运驾校门口购买了一辆二手电动三轮车,花了1250元钱。等回家后,她的子女查看她的手机后,发现一共支付给对方三次钱,每次都是支付1250元,本来1250元的车钱,却支付给了对方3750元,就是多支付给了对方2500元钱,因为没问对方名字,也联系不上对方,自己连急带自责一夜也没睡好,一大早就焦急的来派出所报案。了解情况后,霍光辉现场反复查看和操作手机后发现了“端倪”,原来老人的手机里的支付宝是刷脸支付,因为她输入支付密码时是脸对着手机屏幕的,已经扫码付过钱的她,以为没有给对方支付,又用支付宝扫码支付了一遍,但是她还以为没有支付成功,于是又用微信扫码支付给对方一次钱。

  霍光辉带领警官张燚、韩旭武多方走访、查找、确认,终于联系到了卖车人,经沟通协调,卖车人把多收的2500元钱退还给了王老太太,老太太的脸上露出激动的笑容,并连连称赞民警是为民服务,替老百姓解忧的好民警。次日,老人的家属捧着一面印有“人民公安为民解忧,办案神速尽显警威”的金光闪闪大字的锦旗送到霍光辉等民警手中。

编辑:梁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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