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殷墟大遗址
金文“法”字。
“五一”假期首日,安阳殷墟博物馆新馆迎来全国各地的参观游客。刘肖坤 摄
安阳市殷都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访殷墟博物馆新馆。李玲霞 摄
安阳市殷都区法院在殷墟宫殿宗庙遗址开展“守护大殷墟 法官在行动”普法宣讲。宋雨锟 摄
□本报记者 王绿扬 祁思元
“全体起立,现在宣判……”4月28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堂特殊的“法治课”在殷墟博物馆报告厅“开讲”。
2017年,苏某某等3名被告人在殷墟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盗掘行为,先后挖掘两处盗洞并窃得青铜角杯、青铜花觚等文物,对殷墟遗址文化层造成了破坏,对两座商代墓葬造成严重破坏。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3名被告人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8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至8万元不等。
“这是首例由殷都区法检两院‘一把手’同庭履职的涉殷墟文物保护案件。”殷都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志广说,“公开宣判+法治教育”的形式,彰显了司法机关坚决打击涉殷墟文物犯罪、守护殷墟世界文化遗产的决心。
法护三千年。当游客指尖轻触全息投影的甲骨卜辞时,当众人惊叹于青铜器物上的饕餮纹时,殷墟文明正被一双无形的手悉心呵护着——新时代法治力量铸就的守护之盾,让殷商文明焕发出新的生机。
立法:法治金钟罩守护殷墟
“五一”假期期间,殷墟博物馆新馆成了我省热门打卡地,八方游客慕名而来,以期奔赴一场与商文明的千年之约。
“我们就是奔着安阳殷墟甲骨文来的。没想到,3000多年前的商文明竟能这样‘触手可及’!”5月2日,在殷墟博物馆新馆沉浸式数字展厅内,北京游客史女士感叹道。
殷墟遗址,这片占地29.47平方公里的庞大保护区,被细分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和建控地带,覆盖了3个区、11个乡(街道)及66个村(社区),常住人口超13万。这里每一寸土地下,都藏着商代的故事。
由于保护区范围大,自然、人文环境比较复杂,历史上,公众文物保护意识薄弱,殷墟遗址核心区影响遗址风貌的建设曾屡禁不止,文物盗掘倒卖违法案件时有发生。
“禁止刻划、涂污、损坏文物;禁止擅自移动、拆除保护标志和界桩;禁止擅自打井、深翻土地、平整土丘、种植危害安阳殷墟安全的植物”“在安阳殷墟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文物保护、展示无关的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安阳殷墟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发现文物或者其他文化遗存的,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安阳殷墟保护管理机构”……
今日,在安阳殷墟遗址保护区内,以《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内容的宣传栏、宣传标语随处可见;在许多店铺门口,都能看到“守护殷墟无上光荣”的普法宣传板。守护中华文明根脉的共识,已如甲骨上的契刻般深深镌刻在这座城市的基因里。
2001年,《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管理条例》的制定为殷墟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提供了法治保障;时隔二十年后的2021年10月,结合殷墟保护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出台《条例》,为进一步强化殷墟保护,统筹处理好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遗址保护的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安阳市持续加强顶层设计,形成由政府主导、各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殷商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利用大格局——
安阳市政府出台《在全市范围内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前置实施方案》,将考古工作前置于工程建设,从源头遏制工程建设对文物产生的破坏,为完善保护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为落实好《条例》,今年2月,安阳市政府又印发实施《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明确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殷墟保护机构等职责,进一步提升了安阳市保护管理殷商文化遗产的法治水平,殷墟保护稳步走入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司法:文保法官工作室设在遗址里
4月24日上午,安阳市殷都区西郊乡小屯村的一间沿街商铺,又一次迎来了一位熟悉的客人——殷都区法院“文保法官工作室”成员、刑事审判庭庭长王忠文。简短寒暄后,身着制服的王法官便以案释法,向店主细致讲解起殷墟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
“发现操着外地口音的短期租客要特别警惕,尤其是租期不到半年却支付高额租金的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或者殷墟管委会报备。”王忠文翻开随身携带的普法小册子,指尖划过重点条款,“如果你知道有人盗挖文物,不仅不报警,还给他们放风、送水送饭,你就已经涉嫌犯罪了。在保护区内动土盗挖、破坏文化层,一铲子下去就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样的上门普法宣讲已经成了王忠文的日常工作之一。2020年以来,殷都区法院与殷墟管委会联合开展了20余次“守护大殷墟法官在行动”专题巡回宣讲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向殷墟遗址所涉及的殷都区、北关区和龙安区3个区内的房屋租赁户、商铺经营户、基层文物专干和核心保护区居民开展普法宣传。王忠文说,“盗掘殷墟文物,就会被判重刑”已经深入人心。
“文保法官工作室”设在殷墟宫殿宗庙遗址内,成立于2024年7月。“工作室集‘立审执’功能于一体,工作室成员都是来自民事、刑事、行政综合审判庭和诉调中心、执行局的法官。”工作室负责人、法官李海燕介绍,工作室主要职责就是审理涉及殷墟保护的各类案件,并为群众提供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每到节假日,游客总能在景区大门前看到工作室的“普法小摊”,法官纷纷化身“摊主”,通过一桩桩案件为游客讲解殷墟保护法律法规。
为了用好工作室这个司法审判与文物保护深度融合的新平台,殷都区法院相继明确6项职责、出台10项措施,建立完善涉文化遗产“3+1”审判执行机制、文化遗产保护联络员制度、文化遗产保护调查员制度和定期联络会商机制等。与此同时,该院强化与殷墟管委会、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设立殷墟世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加强文物保护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证据协查,不断织密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网。
如何提升涉殷墟文物犯罪案件办理效果?“我们坚持统一裁判标准,重点打击犯罪团伙组织者和骨干成员,同时结合此类犯罪组织‘见者有份’的‘行规’和实际,依法严格区分主、从犯,有效震慑犯罪。”王志广表示,“我们判决赃款、赃物及违法所得向被告人及其共犯共同追缴,且追缴不设时限、一追到底,最大限度保障文物安全。”
据统计,2018年以来,殷都区法院共审结文物犯罪案件276件411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34人,追缴各类文物1921件,其中涉殷商文物218件。2018年至今,殷墟遗址范围内没有出现新发盗掘文物案件。
科技+:智慧护盾让文物更安全
“你们是怎么知道我名字的?”日前,一起盗墓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付某面对检察官的讯问一脸疑惑。直到看到检察官出示的证据,他低下了头。
确定付某为犯罪嫌疑人,得益于安阳市殷都区检察院构建的涉文物犯罪漏罪漏犯类案监督模型。该院在办理一起盗墓案时,一犯罪嫌疑人供述称,一个绰号叫“勇的”的人也参与了盗墓。只知道绰号,该如何锁定嫌疑人?办案检察官将“勇的”输入基础数据库进行检索比对,经过进一步核查,确定“勇的”的真实身份是付某,便立即引导公安机关将其锁定。面对铁证,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以往涉殷墟文物犯罪中,犯罪团伙呈现出专业性、作案隐蔽性等特征。安阳市殷都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学东介绍,该院自主研发涉文物犯罪漏罪漏犯类案监督模型,通过数字赋能,挖掘线索、比对信息,给涉文物犯罪分子进行数字画像,精准锁定文物犯罪中的漏罪、脱逃人员。
“数字引擎”助力检察机关驶入案件办理“快车道”——依托涉文物犯罪漏罪漏犯类案监督模型,安阳检察机关在新受理的文物犯罪案件中追捕10人、追诉5人;通过将已判决的近200起案件进行数据对比碰撞,筛选出漏罪案件35起,涉及服刑罪犯28人,目前已陆续进入诉讼程序;引导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或侦查文物去向,为国家追缴包括二级文物在内的涉案文物2200余件。
文物保护,需要全民共护。如今,有了科技力量加持的“智慧护盾”,殷墟遗址保护工作迭代升级。
在殷墟技防监控中心的监控大厅,2650个高清摄像头24小时运转,殷墟遗址保护区内的情况尽收眼底。这套智慧技术安全防范项目整合高清监控、车辆卡口、高空瞭望、人像识别等先进安防技术,打造“高空、空中、地面”三层防护网,实现了遗址保护区内电子监控全覆盖。
强大的科技手段提升了整个殷墟遗址保护区的安全防范能力,深入城乡百姓之中的人防则使整个殷墟保护立体防护网更加坚不可摧。殷墟管委会将辖区内66个村庄(社区)划分为175个四级网格,组建起包括巡防队员、村(社区)干部在内的网格员队伍。通过统一配备的“守护殷墟”专用手机,176名网格员可以与智慧平台连接互动,巡查轨迹和存在问题都能够及时通过APP上传,令文物安全关口前移、处置有力。
保护传承好文化和自然遗产,就是守护国家和民族过去的辉煌、今天的资源和未来的希望。
从法治利剑的威严震慑到科技赋能的智慧守护,从司法审判的雷霆出击到全民参与的涓滴之力,殷墟的保护早已超越单纯的文物保护,升华为一场对文明根脉的深情守望。这片土地上的每一分努力都在诠释同一个信念:守护殷墟,就是守护中华文明的精神密码。
他山之石
他们这样守护世界遗产
长城
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30日成立了全国首家长城文化保护人民法庭,专门审理秦皇岛全市辖区范围内涉长城案件,并将长城保护与服务长城文旅融合发展有机结合,依法保护长城资源和长城文化。
大足石刻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在探索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建立了“文化遗产检察官”工作制度,培育“石”刻守护检察文化品牌,与大足石刻研究院深度合作,由研究院派出4名专家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及时提供文物认定、价值评估和保护修复等专业支持。
良渚古城遗址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确立“专职机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数字赋能”的大遗址保护管理模式,推动出台《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等十余项保护制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群防+制度防”工作体系,建立网格管理机制,统筹综合执法队、专业巡防队、文化志愿者等人员力量参与遗址巡查保护。(本报记者 王绿扬 整理)
这些文物保护红线碰不得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根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法律中划出了这些涉及文物保护的红线:
擅自修缮?不可以!
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私搭乱建?不可以!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文物保护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
直接开工?不可以!
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或者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未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编辑:张龙(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