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律援助“大礼包”拟升级
会议现场
大河网讯 7月28日,《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一审,法律援助“大礼包”升级,让法律援助的阳光更公平、更便捷地照进每个需要帮助的角落。
数据“架桥”协作更高效
为让跨部门协作沟通更高效,建议将第五条第二款中“加强跨部门办案协作平台建设”修改为“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法律援助信息交换机制”。一方面要求加强各有关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相关协作配合机制;另一方面,避免在法规中就建设协作平台作出明确规定,更为符合工作实际。
精准普法化解纠纷更理性
《条例(修订草案)》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群体开展针对性宣传。同时,在第九条增加“法律援助人员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过程中,应当向受援人释法明理,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其依法解决纠纷”的条款。此举不仅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度,更强调通过“法律明白人”的培育,从源头引导理性维权、化解矛盾。
民生关切援助范围再扩容
为让法治的阳光更加闪耀,《条例(修订草案)》拟将原“人身损害赔偿”事项扩展为“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赔偿”,并将未成年人可申请援助的情形,从“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延伸至“主张义务教育权利”。这些调整紧扣民生热点,积极回应群众对财产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维护的核心诉求。
便民升级服务零距离
行动不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将获特殊关怀。《条例(修订草案)》拟允许其向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申请,再由该机构转交有管辖权的机构办理。同时,为杜绝机构间受理推诿,《条例(修订草案)》拟明确增加争议解决条款:当法律援助机构因受理发生争议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指定受理。服务网络更密,申请门槛更低。
特扶对象免审经济门槛
对计生特殊家庭的保障力度显著增强。《条例(修订草案)》拟在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情形中,新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旨在为这一特殊群体防范风险、抵御困境提供坚实法律后盾,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王紫仪)
编辑:陈梦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