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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出台一小步 教育惩戒规范一大步

2025-10-14顶端新闻·河南商报

《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印发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评论员 郭旭阳

  日前,河南省教育厅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河南是继天津、四川之后,国内第三个出台相关文件的省级区域。

  早在2021年3月1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后,顶端新闻就呼吁,地方要尽快出台符合本地实情的实施细则,让学校、教师实施惩戒时“有规可依”,充分保障各方权利。如今,三省市细则的相继出台,意味着实施教育惩戒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评论员认为,《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几个亮点值得关注。

  一是实施教育惩戒中全流程的民主沟通。

  实施细则指出,校规校纪应当在制定前“与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必要沟通……”,同时,学校要“充分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并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可以申请听证”,最突出的好处在于,尽可能得到包括家长在内的各方支持与理解,减小实施教育惩戒的风险与阻力。

  二是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有了十分详细且具体的“技术指导”。比如哪些行为可以实施惩戒、什么行为“配套”什么惩戒方式,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屡教不改”的,又该采取哪些措施……都有明确规范。当然,实施细则也划定了“红线”,对哪些惩戒行为不能做都作了具体规定,“打手心”“扎马步”“刻意孤立”“因成绩而惩戒”等,都被明令禁止。

  三是教师正当权益得到保护。在以往,当教育惩戒发生并被家长举报或者质疑时,为了息事宁人,教育部门多采取道歉、赔偿或处分教师的措施,主管部门、学校很难为教师“撑腰”,不仅不能理清事实真相,也达不到教育学生的目的,更让教师成了最后的“背锅侠”。

  这次实施细则明确,实施教育惩戒引发纠纷时,若教师无过错,不得因此给予其处分或其他不利处理,对教师的“恶意投诉”“举报”“威胁”“侮辱”,学校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处置,维护教师正当权益。

  当然,这份实施细则也充满了“小心翼翼”,不知道当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惩戒学生尚需“听证”并得到认可后才能实施的时候,老师还会不会去实施这次惩戒。

  不过细则可以在执行过程中继续补充,只要“有规可依”,就是教育惩戒的一大进步,也给了愿意管孩子的老师一颗定心丸。

编辑:陈梦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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