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为社会治理注入强劲动能
大河网讯 10月15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就《河南省社会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上,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艳就如何立足职能优势,切实贯彻落实好《条例》所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各项职责回答记者提问。
李艳回答记者提问。
强化法治保障 以规范引领夯实治理根基
李艳介绍,围绕《条例》赋予的职责,司法行政部门将多措并举发挥法治的规范与保障作用。
一是加强社会治理领域政府立法,以高质量立法引领实践创新;二是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政策文件于法有据;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提升群众满意度;四是实施精准化法治宣传,增强普法实效性;五是深化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司法所打造成乡镇(街道)、村(居)法治综合机构,夯实基层法治建设根基。
优化法律服务 提质增效畅通惠民渠道
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司法行政部门将推动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整合资源实现“一站式”服务。持续优化公证服务,放宽执业区域,提高服务便捷度。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对特殊群体减收不低于标准20%的费用。加快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建设,打造中部地区新高地。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加大对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
深化矛盾化解 多元调处筑牢平安防线
针对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司法行政系统将持续开展“践行‘枫桥经验’助力平安河南”专项活动,强化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动矛盾源头预防与前端化解。同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力争将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加强仲裁与诉讼衔接,提升专业性行业性纠纷解决能力;推动村(居)法律顾问有效覆盖,引导律师参与诉源治理,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李艳介绍,司法行政部门将把贯彻落实《条例》与法治河南、平安河南建设一体部署、一体推进,通过职能的“精准嵌入”,推动社会治理效能的“全面提升”。(记者 王紫仪/文 贺志泉/图)
编辑:王友振 审核 :赵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