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为啥所有动物都叫“虫”?
大河网讯 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今年的主题是“护一方生灵,泽万物共荣”。
那你知道吗,在我国古代,所有的动物,包括人在内,都被叫作虫。我国古人将动物分成了五种不同类型的“虫”。直到现在,称呼一些动物为虫的说法还在民间流传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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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虫的说法,最早完整见于汉代礼制著作《大戴礼记》。根据动物的体表特征,《大戴礼记》记载了五类不同特征的动物。
《大戴礼记·易本命第八十一 》指出,“五虫”分别是有羽之虫(羽虫)、有毛之虫(毛虫)、有甲之虫(甲虫)、有鳞之虫(鳞虫)、裸身无羽毛鳞甲(倮虫)。
在《大戴礼记·曾子天圆第五十八》中,“五虫”则是毛虫、羽虫、介虫、鳞虫和倮虫。其中,介虫便是《易本命第八十一篇》中的甲虫。
顾名思义,毛虫,是体有毛皮;羽虫,是身有羽毛;介虫,是外有甲壳;鳞虫,是遍体生鳞。而人,是万物之灵,区别于其它“四虫”,是因为生下来时赤条条的,没有毛没有羽没有壳也没有鳞,故为倮虫。
通俗来看,兽为毛虫,鸟为羽虫,鱼为鳞虫,龟为介虫,人为倮虫。这五类虫,又都有其灵长。《大戴礼记》的说法是,羽虫的灵长是凤凰,毛虫的灵长为麒麟,甲虫的灵长为神龟,鳞虫的灵长为蛟龙,而“倮之虫三百六十”,“圣人为之长”。
这种说法,涉及神灵,皆为虚妄,大家看看便行了。
五虫的划分方法,影响颇为深远。到民国时候,各地在编写地方志时候,依然是将当地的动物划分成了五种不同的类型。
以民国时期《郑县志》为例,在“土产”部分,将当地的动物分为了“羽类”“毛类”“鳞类”“介类”“虫类”等五种。“虫类”较为庞杂,原属于鳞类的蛇也出现在其中。
直到如今,在民间,还有很多把动物叫作虫的现象。比如,中原地区将蛇称为长虫,将麻雀称为小虫。在古典小说中,老虎又被叫作大虫。有一位当代作家,曾经出版过一部名为《走虫》的散文集。走虫,也就是人。(刘瑞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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