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推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大河财立方 记者 王宁宁】近日,《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公开发布。其中提到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
5月26日,大河财立方记者从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国家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司长蒋成嘉表示,近年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先后联合印发相关文件,全面完善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流程,统一备案材料,规范备案有效期限,支持出院前补办备案和长期居住人员在常住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蒋成嘉介绍,国家医保局持续推动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覆盖范围,从住院、普通门诊逐步拓展到高血压、糖尿病等10种门诊慢特病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异地参保人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就可直接结算。目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已覆盖各类参保人群、各类就医场景,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到90%以上。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按照《实施意见》部署,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险种范围,进一步推动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推动实现更多高频服务事项“异地可办、就近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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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