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烽火中的法治足迹
本报法治全媒体中心出品
■编者按
人民军队素以纪律严明著称于世。翻开波澜壮阔的革命史册,严明的纪律与法治早已融入血脉,是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
中原大地是革命热土,留存着弥足珍贵的红色法治印记。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记者走进信阳新县、南阳镇平县、鹤壁山城区等地寻访红色法治故事。一段段革命往事、一次次法治实践,串联起我省赓续红色血脉、赋能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泥巴墙里的土地法镌刻为民初心

7月21日,新县,鄂豫皖苏区首府革命博物馆,讲解员李萍向小小讲解员介绍《土地法令草案》的故事。 林栋 摄
□本报全媒体记者 林栋
7月21日,新县,鄂豫皖苏区首府革命博物馆里,讲解员李萍正站立在一面青砖墙前,给几名小小讲解员讲述着墙上的故事。
“你们看,这面墙上书写的是1931年《中国(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土地法令(草案)》(简称《土地法令草案》)。”李萍的手指轻轻指向墙面。十四条法令,字迹清晰。
时光回溯至1932年初。在紫云区二乡(今新县箭厂河乡方湾村),苏维埃政府主席派人用毛笔将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这些法条全文誊抄在方湾村一面青砖墙上。
“其第五条明确提出,‘平均分配一切土地,是消灭土地上一切奴役的封建的关系及脱离地主所有权的最彻底的办法。’鲜明地代表了最底层最穷苦的广大人民的利益。”李萍说,不分男女老弱都有分配的权利,这些内容都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初心。
1932年秋,鄂豫皖根据地红军主力转移后,敌人在新县大肆烧杀掳掠。当地群众用泥巴将茅草一层层糊在写有草案的墙面上,直到1966年草案才重见天日。如今,它是国家一级文物,是鄂豫皖苏区首府革命博物馆的镇馆之宝。
“《土地法令草案》根植群众、维护工农根本利益,蕴含鲜明的为民底色。”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信阳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始终传承着红色根脉,坚持立法为民、问计于民,累计出台17部地方性法规,其中7部为创制性立法,走出了一条回应民之所盼的老区立法之路。
而在新县,红色法治的薪火以另一种方式在延续。2023年12月,新县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河南第二家“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
新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郑凡说:“我们传承着当年苏维埃政府‘法令上墙、普法到户’的传统。依托47个代表之家、联络站,选聘37名行业专家、117名基层信息员,走村入户,把法律草案送到群众手中。”
“昼访夜谈”“民声夜话”,这些接地气的征集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参与立法。郑凡说:“当年苏维埃政府走村串户宣讲土地法令,我们现在做的是同一件事——让法治走进千家万户。”
从战火中幸存的青砖墙,到如今遍布城乡的立法联系点,法治的星火从未熄灭。
“守护正义,就是对‘第一公诉人’的敬意”

程玉阶半身像。林栋 摄
□本报全媒体记者 林栋
河南人民检察博物馆内,一座金铜色半身塑像静立。
“他叫程玉阶,曾任鄂豫皖区革命法庭国家公诉处处长,是人民检察制度的‘第一国家公诉人’。”7月22日,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大别山分院院长熊奎驻足像前说道,他声音很轻,却把人的思绪一下子拉回到90多年前。
1931年7月,鄂豫皖区革命法庭设立全国首个国家公诉处,时年21岁的程玉阶出任处长。这套公诉制度,比中央苏区相关立法早四个月。熊奎指着馆内革命法庭复原场景介绍:“国家公诉处核心职责,是对破坏苏维埃法令的案件提起公诉,当庭举证、指控罪行。”
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位“第一公诉人”的故事湮没于历史尘埃中。2011年筹建博物馆时,干警们只在档案里觅得一条线索——程玉阶,湖北麻城乘马岗人。
新县检察院三名干警一头扎进鄂豫交界的深山。顺着族谱、口述、旧档一点点拼凑,这位烈士21岁的人生逐渐清晰:1910年生,1928年参加革命,1931年7月就任鄂豫皖区革命法庭国家公诉处处长,当年冬牺牲。
半年任期。案子不多,件件是硬案。
杨山煤矿工会经理高振武做假账、克扣工钱,吞掉1000块大洋。程玉阶徒步进山取证,油灯下理卷。庭审上,他把时间、数目、单据一一摊开,高振武从满不在乎到低头认罪。
这份执着,顺着大别山的风,吹进了新县检察院。
“新干警入职第一课,就学程玉阶的故事。”新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党支部书记毛强说。
2017年7月,90后的毛强走进检察院。红色教育第一课里程玉阶的事迹深深烙进心里。此后他面对疑难案件主动迎难而上,凭着严谨务实作风成长为全市优秀公诉人。
办理柯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时,检察长史少敏以第一公诉人身份出庭主导庭审指控。办案团队秉持程玉阶精神高质效办案,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惩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坚持以第一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不仅是履行检察机关守护民生底线的法定职责,更是赓续玉阶同志勇担国家公诉使命的精神血脉。”史少敏的话语掷地有声。
“传承红色公诉基因,是我们攻坚克难的底气。”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高健介绍,近年来,该院秉持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办理了新县箭厂河会议旧址保护公益诉讼等一大批典型案例,检察好故事流传全省、走向全国,优秀的办案团队、优秀检察官不断涌现。
让红色“三件宝”成平安新“法宝”

镇平县公安局雪枫派出所“雪枫宣防队”民警深入小区开展安全防范宣传。 王铁 摄
□本报全媒体记者 王绿扬
“警察同志,我女儿和她爸吵架后昨天半夜离家出走,家里人找了大半天都没找到!”7月21日下午2时35分,镇平县某小区居民范女士拨打了110电话报警。
接警后,镇平县公安局雪枫派出所“雪枫机动队”民警刘世森带着两名辅警,快速抵达现场。多方研判查找,很快锁定了失踪少女的去向。下午4时许,女孩平安与家人团聚。
“彭雪枫将军出生于镇平县七里庄村,在豫皖苏抗日根据地时,他主持创办了拂晓剧团、《拂晓报》,组建骑兵团,被称为‘三件宝’,如今这‘三件宝’也是我们工作的‘法宝’。”镇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雍军介绍,“我们将其运用到工作中,积极实施主动警务、预防警务,为基层警务工作赋予了新动能。”
“在这起寻人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雪枫机动队’就是现代版的骑兵团。”杜雍军说,雪枫派出所辖区总面积48平方公里,为了提高响应速度,派出所在泰山路警务室、西环路警务室分别派驻“雪枫机动队”,配备警用摩托车和通信设备,快速出警、快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烽火年代,骑兵团纵横驰骋,拂晓剧团鼓呼呐喊,《拂晓报》激扬文字。如今,“雪枫机动队”跑出了平安加速度,“雪枫宣防队”和《雪枫拂晓报》则扛起了宣传动员的重任。
“凡是陌生人索要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一律不要提供……”7月17日晚7时30分,“雪枫宣防队”队员、泰山路警务室社区民警任华果走进辖区财富世家小区,开展反诈宣传。
这样的场景,每周五、周六晚都会在社区、学校、企业上演。为了让法治宣传入脑入心,雪枫派出所构建起立体普法体系:线下,由“雪枫宣防队”面对面宣讲,让法治精神生根发芽;线上,依托《雪枫拂晓报》打造“掌上课堂”,架起警民云端“连心桥”。
7月23日,雪枫派出所七里庄村警务室社区民警侯宝灵在村民微信群中发送了7月份的《雪枫拂晓报》。他告诉记者,每月一期的《雪枫拂晓报》,不仅整理发布防骗、防火、防溺水等安全防范知识和近期高发警情,还附上社区民警联系方式,“透过一份报,大家能学到实用的安全防范知识,警民联系也更密切了”。
杜雍军说,镇平县公安局全体民辅警将把彭雪枫将军的“三件宝”扛在肩上、记在心头,在这片红色的土地上,用心用情写好“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新篇章。
以“四不走”军纪赋能新时代治理

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法学会工作站法律工作者为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受访者单位供图
□本报全媒体记者 徐东坡
7月24日,记者走进位于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的刘邓大军石林军事会议旧址,只见古朴院落静静矗立,一株刘伯承当年种下的槐树仍枝繁叶茂。
79年前,刘邓大军在这里召开各纵队首长会议,吹响千里跃进大别山的冲锋号角。如今,在这片红色热土上,红色法治基因绽放新芽。
“院子不打扫干净不走,损坏东西不赔偿不走,借的东西不还清不走,水缸不担满不走。”在石林,刘邓大军“四不走”军纪妇孺皆知。刘伯承因战马啃食老乡枣树皮,亲手种下槐树赔偿的故事,更是广为传颂。
“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法治故事,正是开展全民普法最富感染力的教材。”山城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路文华说。
2023年,山城区法学会在石林镇挂牌成立红色石林法治基地,并在镇综治中心设立法学会工作站,依托这两大阵地开展法学专家咨询、专家法治课堂、矛盾纠纷化解三项工作。
石林会议旧址北侧的石林书院是法治基地的重要场所,设有法治书屋和红色法治文化研学中心。“我们在这里定期组织法治沙龙、专题讲座等,邀请法学专家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路文华介绍。
石林镇法学会工作站成立由镇政法委员、平安办主任、法学专家等组成的专业化法治服务团队,围绕镇党委、镇政府重大决策等提供合法性审查和专业法律意见,对于重大矛盾纠纷,从法律角度提出解决方案。
法学专家也在一线开展法律服务。设立法律咨询窗口,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27人次;积极融入网格治理,参与矛盾纠纷化解26起;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1次……成立以来,工作站持续开展一系列接地气、贴民生的法治服务,为建设法治乡村、和美乡村助力。
红色法治文化不断传承。石林这座从烽火岁月走出来的历史名镇,以红色法治薪火照亮了基层法治建设前行之路。
专家观点
让红色法治基因焕发时代光彩
□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周恒
从新县泥巴墙里的土地法令、鄂豫皖苏区首位国家公诉人的司法探索,到鹤壁石林“四不走”军纪的为民初心、镇平雪枫派出所“三件宝”的传承创新,中原红色法治文化的历史厚度与时代价值日益凸显。以红色法治文化赋能法治河南建设,关键要在认识、挖掘、传承、转化四个维度持续发力。
深化认知,把握中原红色法治文化精神内核。中原红色法治文化是我党早期法治实践的“活化石”,是以人民为中心法治观的生动写照,是贯通历史与现实的精神纽带,其中蕴含着的敬畏规则、坚守正义法治内核,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理念一脉相承。
深耕挖掘,摸清中原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存量。长期以来,我省红色法治素材散落于革命旧址、史料记载与民间记忆中,亟须系统整合、深度提炼。对此,要开展全域专题普查,梳理革命时期司法文件、军纪规范、调解案例等一手史料,建立标准化红色法治资源数据库;要深化跨学科研究,聚焦法治实践,提炼制度内涵与思想价值;要抓实口述史抢救工作,留存鲜活的民间法治记忆,补齐历史研究短板。
创新传承,推动中原红色法治文化浸润人心。要推动红色法治文化宣传常态化、大众化与场景化,让其走出展馆、融入生活、浸润心灵。要强化阵地载体建设,依托本土红色资源打造一批集教育、研学、服务于一体的法治阵地。要创新传播形式,推广雪枫派出所活用传统经验的创新做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摒弃生硬说教。要完善教育体系,将红色法治故事纳入干部培训、校园思政、基层普法教材,实现分层分类精准浸润。
高效转化,激活中原红色法治文化时代价值。传承红色法治文化,最终要落脚到治理效能的提升上。要依托红色法治阵地整合基层资源,为矛盾纠纷化解赋能,打造基层治理“红色智库”。要转化为普法宣传特色品牌,打造精品宣讲活动与文创产品,让红色法治故事既有深度又有温度。要转化为制度创新内生动力,把人民至上、公平正义的红色法治理念,融入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优化、平安乡村建设各领域,以精神传承推动制度进步。
唯有所有挖掘被有效利用,才能让红色法治基因在新时代持续焕发活力,为法治河南建设筑牢深厚的文化根基。
(本报全媒体记者 周晓荷 整理)
编辑:杨剑








